郑州市商事制度改革暨推进企业信用监管新闻发布会成功举办

  • 索引号:005252338/2016-0001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重要会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关键词:重要会议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01-11
  • 发布日期:2016-01-11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商事制度改革暨推进企业信用监管新闻发布会成功举办

    2016年1月7日上午,郑州市商事制度改革暨推进企业信用监管新闻发布会在郑州市工商局机关9楼会议室举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新闻社、河南日报、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大河报、河南商报、网易河南、郑州日报、中原网等16家新闻媒体前来参加发布会。郑州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凤军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郑州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洪主持。

    发布会上,郑州市工商局注册处处长郑皓通报了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全市市场主体发展有关情况,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处处长黄琪通报了企业年报及信用监管有关情况,机场分局局长杜道全通报了商事制度改革以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有关情况,最后,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凤军通报了全市总体情况及2016年重点改革事项。

    吴凤军局长指出,国务院决定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郑州市工商局始终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构建更加开放活跃的都市区营商环境、树立郑州对外开放新形象为目标,深刻理解商事制度改革和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把商事制度改革和推进企业信用监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树立“法无禁止皆可为”的理念,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释放市场经济活力的意见》,出台了《关于支持众创空间发展的意见》、《关于支持郑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的14条意见》,从市场准入各个环节入手深化改革,为社会大众创业创新“清障松绑”;主动靠前站位,把航空港实验区作为商事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示范区,1月15日和7月2日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三证合一”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9月28日在全市同步启动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针对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主体“井喷”给注册窗口带来的压力,增设服务窗口,减少审批环节,下放登记权限,优化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开展窗口积压办照和不法中介代理专项治理,有效解决了部分窗口预约周期长的问题,注册登记全面提效;着力信用监管,扎实推进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试点“双随机”抽查模式,牵头开展全市文明经营活动,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依法将有关企业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联合其他部门对其实施信用约束和信用惩戒,信用约束机制初见成效。在一系列改革政策激励下,我市创业创新积极性空前高涨,出现了市场主体大发展的可喜景象。2015年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6.23万户,同比增长21.95 %,平均每天新开业市场主体445户。其中,航空港区新增市场主体3882户,同比增长114.24%。截至12月底,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58.3万户,同比增长 7.08%,注册资本16698.95亿元,同比增长 45.4%。商事制度改革和企业信用监管的纵深推进,切实优化了营商环境和经济结构,有力促进了企业诚信自律和社会监督共治。

    关于2016年商事制度改革和企业信用监管工作,吴凤军局长指出全市工商系统将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改革事项:一是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认真做好改革过渡衔接工作,有序做好已登记企业证照换发,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发现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确保2017年底完成存量企业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统一转换。二是深化“先照后证”改革。除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外,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对有后置许可审批项目的,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实现工商登记和审批监管的有序衔接。三是大力推进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继续简政放权、降低门槛,探索推进名称核准制度改革和经营范围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进一步扩大电子营业执照试点范围。继续开展窗口规范整治,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四是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名录作用,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动产抵押、股权(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融资的作用,配合有关单位用好用活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资金难题。五是认真做好201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督促市场主体自觉履行年报公示义务,提高市场主体即时信息公示率,积极加强对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信息公示及时性、准确性的检查,规范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六是认真开展“双随机”抽查。普遍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确保监管执法的科学性、公平性。七是强化信用监管。完善经营异常名录数据库,积极推动建立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大数据资源提升监管效能,加快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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