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636/2016-000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上街区新安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通知,公告,通知公告,安全生产 | |
文 号:上新文〔2016〕1号 | 成文日期:2016-01-12 | 发布日期:2016-01-1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街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上政办明电〔2016〕2号)要求,决定自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4月8日,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动员全区各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巩固“三查三保”工作成果,努力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辖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市政设施、消防、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学校、民爆器材、电力、旅游等行业领域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攻坚。
三、攻坚内容
重点是对各行业(领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整治。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方面。重点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方面。重点检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落实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及其检测检验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安全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四)打非治违方面。重点是落实“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烟花爆竹旺季专项治理、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等情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五)安全生产投入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单位经费预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七)应急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八)监管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制定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措施、实施安全许可制度、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四、攻坚步骤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排查机制,由区政府统一组织、行业部门分头实施。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4日)。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对百日整治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28日)。各社区对所有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摸排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坚持即查即改,跟踪督促落实。企业自查自纠自改贯穿攻坚行动整个过程。
(三)综合整治阶段(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3月28日)。各社区要对照工作台账,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销号落实。各社区每周二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隐患整治情况,2016年3月28日前报送综合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四)总结深化阶段(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4月8日)。各社区要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马利伟为组长,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周志立为副组长,各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机关各单位,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志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全面指导、协调百日行动相关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社区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全过程。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制止、劝导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
(三)扎实排查整治。各社区要以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分级属地的原则,在辖区内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网格效能,坚持条块融合,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重点查看思想上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查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查看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上是否健全,查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否深入有效,查看大整治行动安排部署是否到位,查看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查看已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整改,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社区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按照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按时销号落实。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把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成效作为评价各社区工作的重要依据,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责任倒查、约谈问责机制。凡是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凡是因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不彻底、走过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社区及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凡是社区及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受奖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凡是行动期间未认真履行检查整治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对负责检查整治工作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检查人员进行责任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