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50874638/2016-000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 | 关 键 词: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综合整治 | |
文 号:龙发〔2016〕1号 | 成文日期:2016-01-05 | 发布日期:2016-01-1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郑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郑东新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东办明电〔2016〕2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郑东新区(已下简称郑东)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办事处辖区实际情况,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办事处成立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各班子成员及辖区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办事处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办主任担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排查整治辖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升我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事故预防能力,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时间安排
从2016年1月5日起至2016年4月10日
五、整治重点
1、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特殊群体安置点、市场、洗浴中心、饭店及龙湖水域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情况,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加强“三合一”、“二合一”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直至关闭取缔。对举办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严格审批把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责任领导:各包村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各部门
2、建筑施工: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者备案检查;施工现场及人员居住区是否设置了消防通道,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置了消防水源,是否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是否完善、年检,安全制度是否上墙,是否有警示标志,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用电线路是否私拉乱扯,是否违规使用电热毯、热得快等电器,是否存在“二合一”、“三合一”现象。针对建筑行业赶工期、赶进度易发生事故的特点,重点检查施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防坠落、防垮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起重机械和施工机具是否定期检验合格,严禁无证施工、超资质承揽工程,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从业人员不经上岗前培训进场作业等。
责任领导:各包村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各部门
3、特种设备: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等有无使用许可证,是否定期检测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运行状况是否良好,严防各种设备带病运行,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
责任领导:各包村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各部门
4、不合格彩钢板房:重点检查整治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的建筑,同时对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具备,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明确等方面进行摸排整改。对拆迁临时安置点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的临时建筑,各类住人的不合格彩钢板房,要立即进行拆除。
责任领导:各包村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各部门
5、城市燃气和供电:对天然气管道、供电线路、天然气储配站、调压站、管道工程、液化气储配站、供应站(点)、汽车加油站及居民用户燃气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特别要加大对餐饮业场所、大排档、小餐饮作坊及使用瓶装液化气居民用户安全设施的排查整治力度,组织专门力量,不间断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的,要立即停输使用。各住宅小区的电动车充电要统一集中规范管理,凡是私自拉扯电线用于电动车充电的,一经发现要立即停电、绞线,坚决防范因电动车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
责任领导:各包村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各部门
6、烟花爆竹:坚决执行《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郑政令〔2015〕217号)。根据规定在辖区内开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发现存在有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要立即向上级汇报,联合上级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整治。
责任领导:各包村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各部门
7、有限空间作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深入排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攻坚期间,所有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提级审批。
责任领导:各包村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各部门
8、危险化学品:重点是落实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工艺、重大危险源、“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监控措施、规章制度及其使用环节安全监管等。
六、大检查形式
此次活动采取单位自查、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协查、各村(社区)三级网格排查,办事处督查同时展开的方式进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主动地搞好自查,力争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各村(社区)三级网格要切实负起责任,搞好本辖区的安全隐患排查,要务实,深入一线排查隐患、督促隐患整改、查存在隐患的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二级、三级网格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三级网格长、网格员对所负责的网格内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整改并将检查整改情况每半个月上报安监办一次。各村、各三级网格长、各单位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治理行动,紧紧依靠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
(三)抓紧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为契机,举一反三,查找漏洞和死角,真正突出预防为主,严格落实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各项措施。抓紧解决安全管理不严不实问题,严防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严防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抬头回潮。
(四)“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协调指导,按照《龙湖办事处长效机制工作量化管理考评办法》,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有影响安全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