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7405897/2016-0001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宣化,药品质量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1-18 | 发布日期:2016-01-18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规范宣化镇医疗卫生行业药品质量的管理,宣化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于2016年1月14日对宣化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在这次专项检查中,宣化食药镇监所组织镇食药协管员、镇卫生院、村食药信息员,一同对宣化镇卫生院、16处村卫生室、3家诊所进行了检查。检查重点是药品的进货发票与记录是否完备、有无过期药品的销售和使用、五防设施是否完善等。

检查发现,宣化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设备使用和维护普遍较好,进货票据保存较齐全,多数卫生室药品电子记录的录入较及时。检查中还发现,部分卫生室药品记录不及时、不齐全;个别卫生室药品未及时存放入药柜中,随意摆放在地上;有卫生室在药房摆放电视、生活用品等非医药用品。对于能够整改的问题,宣化镇食药监所工作人员要求被监管单位立即整改,对于能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工作人员要求被监管单位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药品的销售和使用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