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工作的考核奖励意见

索 引 号:005291636/2016-0000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荥阳市广武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考核意见
文    号: 广发〔2015〕2号成文日期:2015-12-30发布日期:2016-01-19
体    裁:通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2015年度工作的考核奖励意见

 

 

为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引领、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和以网格为载体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建设“三大主体”工作,激励全镇上下主动作为、务实求进,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根据2015年全镇工作要点,特制定本意见。

一、考核指导思想和原则

突出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主。实事求是,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公平。

二、考核奖励范围

考核对象包括全镇各行政村、机关部门、垂直管理部门、规模以上企业和二、三级网格长等。

三、考核细则

(一)村级工作考核细则

村级工作考核主要由“三大主体”工作目标、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目标、综合目标、争名创位目标和否决目标五部分组成,基础分100分。

1、“三大主体”工作目标(45分)

(1)新型城镇化建设(15分)。其中新型农村社区建设6分,规划3分,交通道路建设3分,生态廊道建设3分。(考核认定部门:社区办、村镇办、路网办、风沙办)

(2)现代产业体系构建(15分)。其中,农业发展3分,产业集聚区建设3分,重点项目建设3分,招商引资3分,三产发展3分。(考核认定部门:农办、工办、项目办、旅游办)

(3)以网格为载体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建设工作(15分)。(考核认定部门:网格办)

2、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目标(40分)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8分)。(考核认定部门:综治办、信访办)

(2)生态文明建设工作(4分)。(考核认定部门:风沙办、工办)

(3)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8分)。(考核认定部门:计生办) 

(4)安全生产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4分)。(考核认定部门:安监办、食安办)

(5)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4分)。(考核认定部门:村镇办)

(6)“三资”管理工作(4分)。(考核认定部门:三资办)

(7)税费征管工作(4分)。(考核认定部门:财政所)

(8)创建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4分)。(考核认定部门:村镇办)

3、综合目标(15分)

(1)镇党委、政府临时性、阶段性重要工作(5分)。(考核认定部门:相关业务部门)

(2)基层组织建设工作(5分)。(考核认定部门:党政办)

(3)党风廉政建设、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5分)。(考核认定部门:党政办、三资办)

(二)机关部门工作考核细则

机关部门工作考核主要由承担重点工作目标、业务工作目标、网格化管理工作目标和综合工作目标四部分组成,基础分为100分。

1、承担重点工作目标(35分)

(1)《2015年广武镇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任务(20分)。

(2)荥阳市下达的相关责任目标任务(15分)。

以上由镇党政办根据《要点》及荥阳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对各部门所承担的工作进行细化分解,确定任务及具体考核分值,并进行考核。

2、业务目标(30分)

由镇党政办根据荥阳市相关职能部门下达的具体责任目标及部门自身确定的业务目标进行细化分解,确定任务及具体考核分值,并进行考核。

3、网格化管理工作目标(20分)

由网格办等相关职能部门,结合网格化管理,依据责任部门所包村开展业务工作情况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

4、综合目标(15分)

(1)镇党委、政府临时性、阶段性重要工作(6分)。

(2)廉政建设工作(3分)。

(3)队伍建设工作(3分)。

(4)宣传工作(3分)。

四、考核办法

(一)实行目标百分制量化考核。在参照客观数据的基础上,通过量化内容,确定考核标准,设定相应分值,科学合理地评价工作实绩。各单位争名创位成绩为加分因素,最高不超过5分;各单位未完成镇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镇主要领导交办事项为扣分因素,最高不超过5分。

(二)实行平时考核制度。各项考核以平时监测、数据统计为主,日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成绩,年终由镇党政办对各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

(三)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人口计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信访稳定等项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凡在表彰大会之后被确认为一票否决者,追回奖牌、奖金。

五、奖项设置

(一)行政村奖项设置

1、农村工作“奋进杯”奖(10个)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评选出农村工作“奋进杯” 10个,其中金杯2个、银杯3个、铜杯5个。

2、农村工作先进单位奖(20个)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评选出农村工作先进单位20个。

(二)机关部门奖项设置(10个)

根据机关部门考核成绩,评选出先进单位10个,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

(三)优秀网格长奖项设置(20名)

根据考核成绩,评选出优秀网格长20名。

(四)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奖(以地方留成税额核算)

1、企业纳税额2000万元以上的,授予“特级纳税贡献奖企业”称号,并授予厂长(经理)“振兴广武经济功臣”荣誉称号。

2、企业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的,授予“纳税贡献奖企业”称号,并授予厂长(经理)“振兴广武经济功臣”荣誉称号。

3、企业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的,授予“特级明星企业”称号,并授予厂长(经理)“特级明星企业家”荣誉称号。

4、企业纳税额300万元以上的,授予“明星企业”称号,并授予厂长(经理)“明星企业家”荣誉称号。

(五)垂直管理部门。设服务广武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单位奖。(6个)

对在广武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突出的垂直管理部门,评选出服务广武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单位6个。

(六)争名创位奖

鼓励各单位积极争创荥阳市级以上奖励。

以上奖项分别以文件和奖杯、奖状、证书为依据,以荥阳市绩效办认定为准。

六、组织实施

(一)年度考核由镇党政办负责汇总,拟定奖励意见,报镇党委研究。

(二)各考核认定单位于本意见印发一个月内制定出所负责考核项目的考核办法,并报镇党政办备案。

(三)对全镇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成绩突出,需要在总结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奖励的其他事项,由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

(四)严格考核纪律,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单位评先、评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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