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60237203/2016-0001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上街区物价检查所 | 关 键 词:工作,春节,政策提醒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1-21 | 发布日期:2016-01-21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春节临近,为维护我区春节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公平、公正、合法的市场竞争,切实保护销售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市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基本稳定,区物价检查所邀请我区各大超市、商场、电器等行业部门负责人参加的“2016年春节市场价格政策提醒会”。
会上集体学习《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各经营单位一要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二要严格禁止价格欺诈行为,三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
区物价检查所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加强对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管,强化价格政策和诚信宣传,加大价格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的价格违法行为,加强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守,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