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K24275231/2016-0001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原区建设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政务,通知 | |
文 号:中原建办〔2016〕2号 | 成文日期:2016-01-18 | 发布日期:2016-01-2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社区:
为确保“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办事处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甘水玉 司法所所长
成 员: 赵 峰 安监办主任
朱德保 计划路社区主任
王 斌 中心医院社区主任
李红梦 省五建社区主任
王爱民 协作路社区主任
李长松 市场街社区主任
穆建坡 阳光新城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安监办。联系电话:68562156。
二、检查重点
1、建筑施工。重点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办理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起重机械和施工机具是否定期检验合格,严禁无证施工、超资质能力承揽工程,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从业人员不经岗前培训进场作业。
2、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商场、宾馆、饭店、医院、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品单位和“多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坚决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公共聚集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直至关闭取缔。对举办的节庆、文化、娱乐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由公安机关严格审批把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3、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许可证申请办理情况,有关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达标情况,从业人员培训情况等,严禁危险化学品储存、输送、使用设备设施带病(患)运行,严厉查处和取缔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单位。
4、特种设备。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有无使用许可证,是否经过定期检测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运行状况是否良好,严防各种设施带病运行,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开展检查。特别是对去年排查出来还未整改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五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逐项进行检查。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6年1月29日结束。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加强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社区要成立组织,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大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大隐患要登记建档。
2、密切配合。各社区要加强沟通协调、互通情况、形成合力。重点对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进行检查。
3、加强值班。各社区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苗头,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上报办事处安监办。对迟报、漏报、瞒报伤亡事故,特别是由此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从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