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55704589/2016-00016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政策法规/规章 |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1-25 | 发布日期:2016-01-25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工作职责
1、接受咨询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同岗替代制,耐心解答办事人员提出的问题,详细告知办事人应提交的办事材料。
2、受理、审核材料
受理、审核建筑施工噪声及夜间连续作业、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证所提交的材料。
3、打印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证
经过相关工作人员、领导审批后,打印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证。
二、工作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