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27037226/2016-000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安全生产综合政治百日行动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1-19 | 发布日期:2016-01-25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牟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乡委乡政府的安排部署,我乡决定自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4月8日,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省、市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动员全乡各行政村、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巩固“三查三保”工作成果,努力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乡辖区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液化气、消防、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学校、电力等行业领域实施集中整治,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主要是对各行业(领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整治。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方面。重点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方面。重点检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落实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及其检测检验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四)打非治违情况。重点是落实“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烟花爆竹旺季专项治理、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等情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五)安全生产投入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投入是否纳入单位经费预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七)应急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八)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制定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措施、实施安全许可制度、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四、整治重点
(一)道路交通: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进一步深化对客运车辆运营整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行动、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等非营运车辆载人、危险化学品运输和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不按批准路线行驶等非法违法行为。(由乡派出所负责)
(二)交通运输:重点是整治客运、货运、危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落实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校车等专项整治、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危险路段、危险桥梁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安全整治等情况,严格落实客车驾驶员安全宣誓活动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和客车非法营运等行为。(由乡公路所负责)
(三)建筑施工:重点是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逃避主管部门监管、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等非法行为,严厉查处超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因拆迁非法盖房等行为;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建房的指导;强化对事故现场管理,深入整治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防范坍塌、高空坠落等方面的事故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对渣土及拆迁建筑垃圾堆场的管理,严防滑坡事故发生。(由乡土地所、乡新村办等负责)
(四)油气管线:重点是认真贯彻《管道保护法》,落实油气输送管道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大管道隐患治理力度,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完毕。要进一步加大管道保护现场管理,确保降低隐患存量,减少隐患增量,保障管道安全运行。(由乡企业办负责)
(五)消防:重点是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进一步强化对城乡公共消防安全设施和大型商场、车站、建筑工地、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严厉整治消防设施缺失及管理不规范行为;强化对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临时安置房、易燃彩板房、餐饮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严厉整治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等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养老院、幼儿园、学校等消防安全的检查督查力度,确保消防安全。(由乡派出所负责)
(六)危险化学品:重点是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整治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规章制度及其使用环节安全监管等。(由乡安监所负责)
(七)烟花爆竹:重点是抓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开展情况;突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烟花爆竹批发 “六个严禁”;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督促其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有关规定。(由乡安监所负责)
(八)特种设备:重点是抓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检验检测情况,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应用情况,危险品运输罐车加装安全紧急切断装置情况等。(由乡企业办负责)
(九)学校:重点是抓好校车、校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校舍危房改造、校车动态监控系统及校车驾驶人员管理制度等情况;做好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等。(由乡中心校负责)
(十)电力:重点是做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供电安全和应急保障等;加大对工业、民用、公共场所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由乡电管所负责)
另外,卫生、水利、农业、农机、林业等部门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开展百日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整治步骤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排查机制,由乡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行业部门分头实施,乡政府综合督导。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10日)。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对百日整治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28日)。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对所有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启动隐患排查信息平台建设,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坚持边查边改,跟踪督促落实,企业自查自纠自改贯穿行动整个过程。各有关单位每周三向乡安监所报送本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2016年1月23日前报送全面排查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三)综合整治阶段(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3月28日)。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工作台帐,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综合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乡安监所对重点隐患建立台账重点督办,同时建立懒政、怠政问责机制。2016年3月23日前报送综合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四)总结深化阶段(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4月8日)。各有关单位要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进行全面评估,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2016年4月5日前,各有关单位向乡安监所报送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乡政府决定成立以乡政府乡长姬会杰为组长,乡人大主席蔡智勇为副组长、乡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监所,赵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全面指导、协调百日行动相关工作。
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结合现有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协调、全面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百日行动的领导,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有关单位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全过程。要组织人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制止、劝导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生产执法指令不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一律列入黑名单,坚决予以曝光。
(三)扎实排查整治。各有关单位要以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分级属地的原则,在辖区内,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网格效能,坚持条块融合,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重点查看各有关单位干部思想上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查看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查看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上是否健全,查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否深入有效,查看整治百日行动安排部署是否到位,查看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查看已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整改,查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处理,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有关单位开展的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按照“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按时销号落实。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有关单位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注重行业部门协调联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大行业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从重处罚,绝不姑息;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要求进行处罚和打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督促检查。乡政府将成立综合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相结合和“四不两直”的督查检查方式,全程跟踪督促检查。在百日行动期间,督导组要每周督导1次各有关单位,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周召开1次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整治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六)严格责任追究。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把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成效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各有关单位工作的重要依据,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责任倒查、约谈问责机制。凡是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对当地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凡是因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不彻底、走过场,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凡是发生重大事故或2起以上较大事故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受奖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凡是整治行动期间未认真履行检查整治职责,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对负责检查整治工作的检查组长和检查人员进行责任倒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