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安全监管关于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山东富凯不锈钢有限公司“11·29”重大和其他地区四起较大煤气中毒事故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K23669941/2016-0000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通知公告,安全生产
文    号:少办〔2016〕10号成文日期:2016-01-25发布日期:2016-01-25
体    裁:通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转发《河南省安全监管关于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山东富凯不锈钢有限公司“11·29”重大和其他地区四起较大煤气中毒事故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处直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山东富凯不锈钢有限公司“11·29”重大和其他地区四起较大煤气中毒事故的通报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5〕16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办事处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立即淘汰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属国家明令淘汰设备,但我处个别生产经营单位还在使用。《安全生产法》第35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各村(居)委会、处直各单位要全面排查,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及时拆除。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煤气发生炉的企业属于生产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但我处还有部分使用煤气发生炉的企业没有进行安全评价,对于这部分企业要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立案查处,顶格处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三、各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安装合格的防泄漏报警装置,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四、各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要按照《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治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0〕63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0〕125号)要求对表检查(见附件2),认真检查整改,并把检查整改情况表于本月25日前报办事处安监办,电话:13939004555。

五、各村(居)委会、处直各单位要全面排查辖区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登记造册,按照有关规定,督促企业排查整改隐患,确保安全。

附件1:《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山东富凯不锈钢有限公司“11·29”重大和其他地区四起较大煤气中毒事故的通报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5〕167号)。

附件2:少林办煤气企业安全管理自查表。

 

 

 

 

 

                              2016年1月25日

 

登 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15年1月25日印

(共印15份)

 

 

附近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山东富凯不锈钢有限公司“11·29”重大和其他地区四起较大煤气中毒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厅管四〔2015〕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29日17时50分左右,山东省滨州市山东富凯不锈钢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煤气中毒事故,已造成10人死亡、7人受伤。经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煤气管道1号排水器水封被击穿以及附近排灰管上闸阀违规开启,下闸阀阀体开裂,造成大量煤气泄漏,导致有关人员煤气中毒。事故暴露出该公司存在煤气管道设计、建造不符合有关规程要求,煤气安全管理责任不清晰,排水器水封、排灰管闸阀等煤气隔断装置失效等突出问题。

今年以来其他地区发生了4起较大煤气中毒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分别是:广东省三水化工实业有限公司“3·15”、河北省东海特钢集团有限公司“3·19”、河南省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4·2”、山西省华鑫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8·31”较大煤气中毒事故,均是在检维修和复产时发生的。这些事故反映出事发企业没有持续巩固冶金煤气专项治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煤气安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企业受经济下行影响,涉及煤气作业的停产、复产、检维修工作频繁,但未制定停气吹扫和送气置换等专项安全方案;煤气作业也未严格落实审批及确认制度。二是煤气安全培训不到位。企业未及时对新招、转岗和相关方的煤气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造成煤气从业人员缺乏煤气安全防护意识和岗位安全技能。三是现场煤气安全管理混乱。企业没有对生产区域与检维修区域实施有效的煤气隔断措施,相关方从业人员在安全措施未经确认的情况下即实施作业;煤气从业人员未按规定配戴防护用具,现场“三违”现象严重。四是应急管理不到位。企业缺乏有针对性的煤气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施救人员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监管工作,充分认识到煤气事故的频发性和复发性,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针对上述5起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仔细分析本地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同类事故发生。

一、开展冶金煤气专项治理“回头看”

2010年至2012年,全国持续开展了冶金煤气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但由于一些企业没有把专项治理的成果固化为安全管理的制度,随着人员流动变化、制度执行不到位等情况的出现,今年以来冶金煤气安全管理弱化的现象有所抬头,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冶金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开展冶金煤气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要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检查煤气管道隔断装置是否有效、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冶金企业煤气防护站

设置、煤气作业审批制度落实、煤气从业人员培训、应急救援管理等方面情况。

 二、切实加强煤气安全管理

要监督冶金企业加强煤气安全管理。一是按照《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0〕63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0〕125号)要求对表检查,认真整改隐患。二是在涉及煤气作业的停产、复工及检维修工作前,认真制定煤气停气和送气专项安全方案,落实煤气作业审批制度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实行全过程安全条件确认和监护制度。在未现场核实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的情况下,不得送气,不得组织恢复生产。三是加强煤气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相关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煤气作业风险、岗位安全操作技能、现场煤气检测与监控、防护装备使用与维护、煤气事故处置与救援等知识,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

三、强化煤气事故应急管理

要督促冶金企业认真分析煤气作业风险,制定有针对性的煤气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煤气从业人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生中毒事故后必须由受过应急技能培训的专业人员施救。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5年12月8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