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岗制”工作方式促婚姻登记业务规范

索 引 号:005267134/2016-00022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婚姻登记/业务信息/婚姻收养管理
发布机构:中原区民政局关 键 词:民政,婚姻,婚姻登记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1-26发布日期:2016-01-2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轮岗制”工作方式促婚姻登记业务规范

新的一年,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采取“轮岗制”工作方式,在实践中培训每个登记员全面发展业务知识。

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采取轮岗作业,每人每岗一月,不断循环,使每个登记员都能全面掌握每个岗位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做到多职多能,全面发展。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使登记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综合能力不断提高,做到政治上过硬,作风上优良,业务上精通,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使婚姻登记业务更加规范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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