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66219073/2016-00015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1-27 | 发布日期:2016-01-27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我区高度重视,精心筹划,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全面展开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一是抓动员严部署。一是制定下发了《管城回族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管政办明电〔2015〕94号)文件,对此次行动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相关要求等方面进行周密部署,明确工作职责。二是我区成立由区长为组长、各牵头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成员的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形成了有组织领导、有部署安排,有人抓、有人管的局面。三是1月15日专门召开百日行动推进会,罗国君副区长对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督促,确保各单位、各部门做到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
二是抓重点严排查。结合我区实际,以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油气管线、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学校、民爆物品、旅游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攻坚,特别是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落实治理责任,该补课的补课,该严厉打击整治的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整治。目前,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即将结束,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各牵头部门均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检查,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即查即改,跟踪督促落实。经过近一个月的全面排查,共排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703家(次),当场整改安全隐患417处,责令限期整改安全隐患253处,停产停业整顿企业1家。
三是抓宣传严监督。我区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全过程,通过出动宣传车、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页、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发送短信等方式广泛宣传,将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主要内容宣传入村入户入企业,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提升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职工群众自觉做到安全防范和遵法守法。目前,共出动宣传车6次,悬挂条幅49条,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为全面开展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氛围。
四是抓联动严执法。实行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明确由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联动,安监、消防、公安、城建、质监等部门每月至少开展2次相互交叉联合执法行动,对事故易发、非法违法行为集中的行业领域和地区,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采取联合执法整治,该退出的坚决退出,该关闭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此次行动以来,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4次,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检查企业13家,排查治理隐患69处。
五是抓督查严追究。我区专门成立12个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组,全面加强百日行动的督导。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相结合和“四不两直”的督查检查方式,全程跟踪督促检查,定期督导乡(镇)、街道办事处,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百日攻坚行动重视不够、工作推进慢、成效差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实施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对综合整治不彻底、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