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制定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研究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承接产业转移的措施方案,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工业企业减负工作。负责提出省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
(四)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区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开展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组织实施品牌战略。
(五)指导推进全区先进制造业发展,做大做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战略支撑产业,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品牌服装及家居产业,着力构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以战略支撑产业为主体、以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的新型工业体系。
(六)负责全区电力行业监督和管理工作。依法配合监管电力供应和使用;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监察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推进企业家队伍建设,指导区属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八)负责组织推进全区产业集聚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集聚区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协调解决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九)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十)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一)负责相关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协调维护全区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郑州市中原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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