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143/2016-0000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粮食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 |
文 号:郑粮〔2016〕15号 | 成文日期:2016-01-29 | 发布日期:2016-02-0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局属各单位,中储粮郑州直属库:
近期以来,全市火灾呈上升势头,近一个月时间内接连发生多起仓库、厂房、物流类火灾,特别是1月14日至17日,连续四天发生四起有影响火灾,过火面积上千平米,至死一人。为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双节”、“两会”期间全市火灾形势稳定,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全市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郑政办明电〔2016〕19号)和《郑州市防火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商场市场、仓储物流企业、居民住宅公共区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防安〔2016〕2号)文件精神,现将郑州市粮食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对粮油仓库、外租仓、门店、厂区及家属院区域开展全面排查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全力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
三、整治重点
(一)仓储及外租仓、门店做到“四个严查”
根据《全市商场市场、仓储物流企业、居民住宅公共区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局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务必做到以下“四个严查”。
1、严查建筑合法性。严查违章搭建临时彩钢板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不得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电气线路等。
2、严查消防管理。重点整治违法“三合一”、“多合一”特别是人员住宿情况,单位消防“四个能力”建设不到位,违规用火、用气等现象及使用液化气、明火及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章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活动,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等隐患,同时检查消防控制室人员值班、持证上岗情况。
3、严查消防设施。重点整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机械防排烟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固定消防设施损坏等隐患,建筑消防设施未按照规定进行年度监测等。
4、严查安全疏散。重点整治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部位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或缺少、损坏和标示错误等隐患。
(二)做好库区及家属院区域消防安全工作
1、要做好对电动自行车的火灾防范工作。单位所属办公、厂、库区、家属院要配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建造电动车棚和智能充电设施,配备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严禁库区及家属院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和违规充电。
2、对家属院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排查。各单位要派专人检查家属院的消防器配置情况,检查是否存在私拉电线违规电动车充电,检查楼道内是否存在违规堆放物品情况,禁止一楼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影响疏散逃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双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是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坚决克服松懈思想,严密工作措施,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万无一失。
(二)狠抓隐患排查。各单位要按照整治重点,由领导带队,组织专人对本单位办公、厂、库区、家属院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立台账,限期整改,严格落实防范和治理措施,确保排查整改不留死角。
各单位要于每周五中午12点前上报检查情况,检查情况要详细记录所检查的房屋、设施等具体部位、存在的隐患及整改的措施。其中中原库、兴隆库、铭功库、油脂库、军供中心、郑州直属库要填写《全市仓储物流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上报局信访安全处邮箱。
联系电话:66220849
邮箱:zzslsjxfb@163.com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