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2458033/2016-0004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简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2-02 | 发布日期:2016-02-0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严格落实《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相关内容,二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大执法人员投入力度,加强对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流动商贩和店外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以赴为辖区居民营造一个祥和、安全的春节。
自1月25日起,二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领导就高度重视烟花爆竹流动商贩和店外经营查处工作,安排辖区各派驻办事处执法中队安排专人,对辖区内流动商贩和店外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巡查,局直属中队不定期对辖区主次干道两侧进行巡查整治,一经发现,依法对其经营物品进行暂扣。通过巡查整治,在我辖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现象已基本杜绝。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对烟花爆竹流动商贩和店外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确保整治效果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