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5年度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5年度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依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办购[2007]20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情况网上公示,请各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所有意见或建议应于2016年2月14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提出(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空港二路与新港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刘晓宁
电话:0371-56567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