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宣化镇春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369/2016-0009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宣政〔2016〕7号成文日期:2016-02-04发布日期:2016-02-04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宣化镇春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各部门,镇直各相关单位:

《宣化镇春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2月4日

 

宣化镇春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登封市春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登政办明电〔2016〕10号文)的文件精神,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镇范围内各类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各村、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严格管理机制,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力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全镇火灾形势稳定。

二、整治时间

2016年2月4日至全国“两会”结束(3月15日)。

三、工作重点

根据春节“两会”期间消防火灾隐患特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及各类辅导培训场所、医院(诊所)等。

(二)彩钢板建筑。包括各类违章搭建和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建筑等。

(三)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物流企业。

(四)易燃易爆单位。包括加油加气站(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冶炼等场所等。

(五)文物古建筑、宗教活动场所、景区景点等。

(六)各类住宅小区、无主楼院电动车棚建设。

(七)沿街小门店等九小场所。

四、整治措施及要求

(一)组织单位自查整改(2月5日前)。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单位全面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活动并贯彻始终。必须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改正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停业整改危险部位(区域)。

(二)全面开展拉网排查(2月6日前)。各部门、各村深入辖区企业、居民住宅小区内部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发动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等基层消防力量开展不间断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占用消防车道、堵塞疏散通道、违规动用明火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三)职能部门联合检查(2月5日至9日,2月16至19日)。由镇政府牵头组织公安、消防、安监、工商、市场发展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进行两次集中检查。对重点单位场所和居民小区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综合治理,集中清剿火灾隐患。并对各辖区排查情况进行交叉互查,确保辖区单位及居民住宅小区全部排查一遍。

(四)开展督导检查。镇政府将对各村、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和依法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程督导检查。凡发现排查整治不到位、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发现因排查整治不到位而造成较大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的;镇政府将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顶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五)大力营造宣传曝光氛围。结合春节两会期间的火灾防控特点,制作一批针对性强的宣传资料,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各场所、居民小区等开展立体式、全方位宣传培训。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在电视插转台滚动播发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同时邀请新闻媒体共同参加集中检查行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和集中行动战果成效。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展板、手机短信及微博、微信等宣传阵地,大力普及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营造行动的浓厚氛围。

五、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各村,各行业监管部门

要对本辖区、本行业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并根据排查情况:

1、对于存在一般火灾隐患的,日常监管到位,督导隐患消除到位。

2、对于拒不整改或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在履行监管职责的同时,向镇综治办报告,或向镇派出所提出执法要求。同时,做好执法配合、执法后专人看管工作,确保相关执法措施落实到位。

不提供、提供信息不准确,应当但未要求职能部门执法的,或者协助执法不力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3、对于未经许可设立的生产经营服务等,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告。

4、开展监督检查时,要制作、送达和留存经监管工作人员签字的书面资料。

5、按要求建立、管理以下工作台账,并以书面、电子文本两种形式报送至镇综治办:

(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单位自查整改承诺书》(见附表一)。督促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单位签订完毕,并存档备查。

(2)《2016年春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台账》(见附表二)。根据排查整治进度,建立和保存工作台账,并在整治期间的每周五中午前报送。填写时,按照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及其他辅导培训机构、养老院及福利院、医院等诊疗机构、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文物古建筑、彩钢板房、电动充电棚、其他等顺序,分类制表。同时,该台账将作为考核、职责履行情况的依据。

(二)镇派出所

持续做好重点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相关业务指导工作。接到相关单位的执法要求后,确保强制措施先行到位、相关文书到位、依法结案。并及时向镇综治办通报情况。

对于妨害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罚款。

(三)镇综治办。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宣传、提请镇政府并组织开展督导、考核、总结等,并及时完成情况上报工作。

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行政执法等单位,因工作落实不力,工作迟缓、懈怠,或导致发生亡人火灾的,严格按照《郑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郑州市消防安全问责办法》等,逐一实施责任倒查。

六、整治要求

各村、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依法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务必做到“八个一律”。

1、对未经消防验收、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的,一律停业整顿;

2、对在人员密集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行政拘留;

3、对公众聚集场所堵塞疏散通道、封闭安全出口,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执行;

4、对在建筑走道、门厅、楼梯间存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的,一律予以清理;

5、对沿街店铺、小场所违规留宿人员超过2人的,一律予以清理;

6、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临时查封;

7、对仓储物流企业未经消防审核验收违规使用的,一律停业整顿;

8、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责令停止举办。

 

附件: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单位自查整改承诺书;

            2.2016年春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台账。

12附件
  • 2016年春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台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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