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388/2016-00011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1-01 | 发布日期:2016-02-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共荥阳市委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荥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荥发〔2010〕6号),设立荥阳市统计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务、固定资产管理、信息、档案管理、安全保卫、保密、信访、职工保健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全市统计体制改革和统计发展规划;宣传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统计标准、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制定全市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备案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依法检查、处理全市重大统计违法案件;负责统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负责全市统计干部培训工作;做好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培训。
(二)综合统计科
负责监测预警全市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负责整理和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国民生产总值;组织投入产出调查;开展全市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专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科技、社会发展、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文化产业基础情况、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人口与城镇化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共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负责对全市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环境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市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第三产业统计工作,建立相关统计和核算制度并组织实施;核算第三产业增加值,综合汇总、评估、公布相关统计资料;指导有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第三产业统计基础建设和相关统计调查工作;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建立和完善乡镇统计工作网络;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四)统计监测评价考核科
组织开展对重要的统计监测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组织制定有关监测和评价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对各乡镇、办事处等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重要事项的评价考核;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