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财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索 引 号:744081894/2016-0017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上街区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预算,部门预算,说明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2-11发布日期:2016-02-1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上街区财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预算单位构成

上街区财政局成立于1984年10月。

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镇(办)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二)起草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草案。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三)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区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区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编制年度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财政票据。研究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五)组织制定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区级政府采购预算并监督管理。(六)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行政、政法、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支出。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经费开支标准。(七)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支出,研究提出支持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八)制定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全区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九)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十)管理财政供给单位和财政性资金形成的国有资产,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编制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预算。(十一)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监督管理公物拍卖。(十二)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十三)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拟订地方性有关政策、制度,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十四)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十五)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行财社保科、农业管理科、财政事务科、政府采购办、财政监督办、信息中心等9个科室。

人员情况:区财政在编人员共74人,其中行政人员52人,事业人员22人,退休15人,临时人员6名。

二、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说明

共安排基本支出588425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43280元,日常公用支出57597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5000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共安排项目支出2,328,107.70元。主要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金财工程维护、全区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软件维护、购买收费票据、预决算编制、国库支付改革等业务支出。

    三、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安排3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融资业务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工作。与上年相比持平。

    我局属车改单位,无公务用车,不安排预算。

    我局无因公出国人员,不安排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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