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214/2016-0008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关 键 词:部门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2-11 | 发布日期:2016-02-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预算单位构成
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成立于2010年3月,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房产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城乡规划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区城乡规划建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房产发展战略;协调解决城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工作 ;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负责全区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旧城)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三)负责编制全区房地产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实施全区住宅建设规划和年度规划。编制全区房地产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实施全区住宅建设规划和年度规划。
(四)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 ;依照规定的职权划分负责全区房地产转让、租赁、拍卖、广告、赠与、置换、中介、评估、担保、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 ;负责全区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核准和经纪资质备案;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前置条件的认定工作。
(五)负责全区房屋权属管理;负责房屋登记工作、核发房屋所有权证;负责房地产抵押登记、核发房屋他项权证;负责房产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房产产籍档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区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和物业管理小区达标验收工作 ;负责全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运作。
(七)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负责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
(八)负责全区房屋安全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负责全区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房屋修缮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九)组织协调房地产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编制全区房地产业科技进步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房地产行业综合统计工作。
(十)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向上级部门申报;组织、指导城镇体系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
(十一)编制区内各类城镇新区、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园区的统一规划管理;依法对城乡规划事项进行审查、批准和报批。
(十二)负责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组织建设项目和规划选址,核发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十三)负责全区城乡建设勘察测绘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的验线和规划审核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防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工程建设标准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城乡规划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编研、开发利用及信息化工作。
(十五)负责住宅小区各种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综合验收;负责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建筑业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安装、市政、装饰、商品混凝土、构配件生产企业及相应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指导建筑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和发放;负责建筑机械、起重设备和垂直运输设备的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制订建材行业发展规划;管理建筑材料市场;负责各类建材产品和地方材料的质量检查;负责全区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市场准入使用监督、检测工作。
(十八)负责市政建设工作。编制全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规划;编制和实施全区市政道路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编制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勘察与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负责市政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建设资金管理、工程预决算报批工作;组织市政道路工程 竣工质量验收。
(十九)加强统筹城乡建设管理,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健康发展。
(二十)编制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筑、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咨询、建材行业协会工作。
(二十一)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截至目前,我单位实有在职人员57人,退休9人,临时人员2人,享受遗属补助3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说明
共安排基本支出529683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47814元,日常公用支出41731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1701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共安排项目支出4251792.88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类等业务支出。其中:临时人员工资28351元、执法经费及扬尘整治工作经费400000元;规划展览馆日常维护与管理10000元、改制企业费用1916258元、律师顾问年费10000元等。
三、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安排2000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2016年公务用车费用未安排,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
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按支出项目类别 | 预算数 | 按支出功能科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 6,962,897.90 | 一、基本支出 | 5,296,833.00 | 一般公共服务 | |
税收收入安排 | 6,565,392.90 | 工资福利支出 | 4,247,814.00 | 其中: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 | |
专项收入安排 | 日常公用支出 | 417,318.00 | 外交 | ||
纳入预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安排 | 397,505.0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31,701.00 | 国防 | |
纳入预算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 | 二、项目支出 | 4,251,792.88 | 公共安全 | ||
二、财政专户拨款收入 | 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 4,251,792.8800 | 教育 | ||
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入安排 | 其中:招待费 | 其中:教育费附加支出 | |||
财政专户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 | 会议费 | 科学技术 | |||
其他收入安排 | 培训费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差旅费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310,046.00 | ||
四、其他自有资金 | 2,585,727.98 | 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 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 ||
五、上年结余结转 | 科技三项经费支出 |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项目支出 | 医疗卫生 | 378,859.00 | |||
其他项目支出 | 环境保护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其中:排污费支出 | ||||
四、上缴上级支出 | 城乡社区事务 | 8,561,853.88 | |||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农林水事务 | ||||
其中:水资源费支出 | |||||
交通运输 | |||||
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 | |||||
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 | |||||
金融监管支出 | |||||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其他支出 | 297,867.00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9,548,625.88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9,548,625.88 | 本年支出合计 | 9,548,625.88 |
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元 | |
项 目 | “三公经费”预算数 |
共 计 | 20000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20000 |
3、公务用车费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2)公务车购置 | |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 | |
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 | |
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 | |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 | |
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 | |
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 |
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支出预算总表 | ||||||||||||||||||
单位: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类 | 款 | 项 | 小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日常公用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小计 | 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 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 科技三项费用支出 |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出 | 其他项目支出 | ||||||
** |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
合计 | 9,548,625.88 | 5,296,833.00 | 4,247,814.00 | 417,318.00 | 631,701.00 | 4,251,792.88 | 4,251,792.88 | |||||||||||
郑州市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9,548,625.88 | 5,296,833.00 | 4,247,814.00 | 417,318.00 | 631,701.00 | 4,251,792.88 | 4,251,792.88 | |||||||||||
郑州市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9,548,625.88 | 5,296,833.00 | 4,247,814.00 | 417,318.00 | 631,701.00 | 4,251,792.88 | 4,251,792.88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10,046.00 | 310,046.00 | 310,046.00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10,046.00 | 310,046.00 | 310,046.00 | ||||||||||||||
208 | 05 | 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310,046.00 | 310,046.00 | 310,046.00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78,859.00 | 378,859.00 | 378,859.00 | ||||||||||||||
05 | 医疗保障 | 378,859.00 | 378,859.00 | 378,859.00 | ||||||||||||||
210 | 05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78,859.00 | 378,859.00 | 378,859.0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8,561,853.88 | 4,310,061.00 | 3,868,955.00 | 417,318.00 | 23,788.00 | 4,251,792.88 | 4,251,792.88 | ||||||||||
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8,414,055.25 | 4,310,061.00 | 3,868,955.00 | 417,318.00 | 23,788.00 | 4,103,994.25 | 4,103,994.25 | ||||||||||
212 | 01 | 01 | 行政运行 | 4,338,412.00 | 4,310,061.00 | 3,868,955.00 | 417,318.00 | 23,788.00 | 28,351.00 | 28,351.00 | ||||||||
212 | 01 | 04 | 城管执法 | 400,000.00 | 400,000.00 | 400,000.00 | ||||||||||||
212 | 01 | 09 |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 | 11,631.00 | 11,631.00 | 11,631.00 | ||||||||||||
212 | 01 | 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3,664,012.25 | 3,664,012.25 | 3,664,012.25 | ||||||||||||
02 |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
212 | 02 | 01 |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
12 |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37,798.63 | 137,798.63 | 137,798.63 | ||||||||||||||
212 | 12 | 02 | 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 | 137,798.63 | 137,798.63 | 137,798.63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97,867.00 | 297,867.00 | 297,867.00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97,867.00 | 297,867.00 | 297,867.00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297,867.00 | 297,867.00 | 297,86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