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820/2016-00032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重大建设项目/项目信息/重大项目信息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 键 词:重大项目 | |
文 号:荥政〔2016〕11号 | 成文日期:2016-02-07 | 发布日期:2016-02-1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荥阳市2016年第一批政府投资项目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项目建设任务予以分解下达,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荥阳市2016年第一批政府投资项目共46项,总投资44.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3.2亿元。其中,农林水项目15个,年度计划投资8.7亿元;社会事业项目7个,年度计划投资4.4亿元;城建交通项目18个,年度计划投资3.6亿元;其他项目6个,年度计划投资6.5亿元。
二、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责任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加快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建设目标。
三、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财政局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市监察局、审计局、督查办等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依法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
四、强化服务意识。有关部门要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纳入联审联批范围,优先受理,限时办结,确保政府投资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各责任单位要加快项目手续办理,力促项目建设如期进行。
荥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