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的科学指导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市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具体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及《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汇编》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设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确定各业务处室职责,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完善制度。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制定并公布了《郑州市市场发展局信息公开指南》、《郑州市市场发展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关于进一步规范局系统信息报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并将局系统网站纳入市政府集约化管理平台,规范信息公开的流程,对市局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明晰各处室在信息公开中承担的责任,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
三是大力宣传。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集中运用市场信息集、工作简报、微信、微博、报纸、电视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报道。利用郑州市市场发展局网站、zzic、心通桥、郑州市场微信群、新浪官方微博等媒体,推进在线办事,加强网上互动交流,提升电子政务办理和社会服务功能。通过开展多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使社会各界对市场工作有了更深了解,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四是强化学习。我局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培训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并按照会议要求,组织局系统培训学习。2015年,我局共举办3期150余人次的培训,重点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郑州市市场发展局网站应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保密知识等内容,要求局系统办公室人员熟练掌握“门户网站”的操作和应用、熟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通过学习,局系统员工对国家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深的了解和掌握,并能熟练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情况
2015年,我局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一是相关业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三是严格规范审查程序,凡上网信息均需填写《郑州市市场发展局信息报送审批单》,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脱节。四是网站管理人员建立信息发布台帐,记录每条信息发布的时间与内容,切实做好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并对各单位认真开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专项检查。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在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70条,向市政府网站报送各类工作简报30余篇,向市政府信息联络处报送工作信息19篇,通过微信公开市场信息69条、报刊公开89条,广播公开1条,电视公开6条,中原网心通桥答复12件次,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回复2件次,微博跟帖440条,编发《市场信息集》12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我局收到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申请2件,其中,延时回复1件,正常回复1件。
(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结合我局实际,补充完善了《郑州市市场发展局工作规则》,制定了《郑州市市场发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郑州市市场发展局信息公开指南》、《郑州市市场发展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等,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等,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违反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同时,针对工作特点,重点加强了局长在线、防范知识、热点问答、服务指南、公众参与等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着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对此,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郑州市市场发展局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