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郑州市中原区司法局预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005266975/2016-0005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中原区司法局关 键 词:财政,预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2-17发布日期:2016-02-1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2016年度郑州市中原区司法局预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法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全区各行业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全区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对刑满释放人员及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4)指导和管理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5)指导和管理全区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6)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12348”法律援助咨询和“148”法律咨询热线工作。

(7)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贯彻执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有关决定和意见;组织开展依法治区工作。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区司法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局文电、会务、信息、车辆管理、财务管理、人事劳资、保密、来信来访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2)法制宣传教育科

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局的法制宣传新闻报道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理论调研工作;负责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3)基层工作科

指导全区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4)律师公证管理科(司法鉴定科)

指导和管理全区律师、法律顾问和公证工作;协助市司法局对辖区律师、公证员执业执照的年审、注册;组织律师、公证员业务培训和交流;指导和管理全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二、公开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预算收入总计  1111.3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111.39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1111.3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10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3万元,医疗卫13.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0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11.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支出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20.43万元,主要用于养老、医疗、离退休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中原区司法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4.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4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等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较2015年没有增减变化。

3、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较2015年没有增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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