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山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林山寨街道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重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67513/2016-0001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中原区林山寨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通知,精细化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2-17发布日期:2016-02-17
体    裁生效日期:2016-02-17废止日期:2016-12-30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林山寨街道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重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林山寨街道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重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工作办公室、社区:

《林山寨街道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已经街道领导班子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2016年2月17日

 

林山寨街道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重点工作

推 进 方 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按照《中原区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16项重点工作推进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为统筹做好我街道的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各项工作,现就林山寨街道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重点工作制定如下推进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突出“大开放、大创新、大建设、大管理”四大主题,抓好“打造畅通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环境、十五分钟便民服务生活圈的生活环境”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加快建设郑州中心城区西部核心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围合区域大棚户区拆迁改造

     林山寨项目安置区土地已完成土地出让,并在2015年开工安置房建设,不再安排时间节点,后续相关建设手续办理按程序办理,与区城改办、项目改造指挥部、摘牌单位积极配合。

    责任部门:城改办、相关辖区项目工地

(二)三级三类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依托社区党建、社区建设,以提升改造为主、以租赁为辅,2016年至少选择1个社区服务中心进行三级三类便民服务设施规范提升,时间居住区便民服务设施达标。

责任部门:社事办、相关社区

(三)城市精细化管理

对涉及“一环四路”(一环即四三环,四路分别为嵩山路、中原路、陇海路、航海路)重点区域的部位开展综合整治,2016年6月底前打到“交通秩序明显该站,城市道路平整畅通、环境卫生整洁有序,户外广告干净规范,园林绿化景色怡人”目标,实现市容环境畅通、整洁、有序。

1.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清理乱停乱放。采取硬隔离措施,实现机非分离。2016年4月底前配合市、去有关部门完成辖区内嵩山路、中原路、陇海路的硬隔离建设;6月底前配合交警取缔人行道、盲道停车及公交站台30米内和交叉路口50米内及停车场300米范围内停车,8月份建立长效机制。

2.整治提升街头游园绿地,消除黄土裸露现象,清理堆积垃圾和白色污染。

3.继续加强联合执法,配合执法中队严查占道经营及突出店外经营,规范疏堵点管理,做到主次干道无占道流动摊贩,背街小巷规范有序、无擅自占道经营。2016年春节前后基本取缔占道经营和突店经营,并建立长效机制。

4.加快区管道路维修进度,做好道路设施的整治提升。采取硬隔离措施,实现人车分离。2016年6月底前完成已规划道路人车硬隔离建设。

5.加大城市亮化设施的巡查力度,确保治理区域和道路亮灯率达到100%,完成市定楼体亮化工程。2016年春节前后配合市、区相关部门完成主次干道路灯建设,4月底前完成楼体亮化。

6.对污损破旧、乱贴乱画的墙体立面全面清洁、装修或粉饰,严查擅自改变建筑物造型、私搭乱建、外伸悬挂物品等行为。严查楼顶乱堆乱放、乱扯乱挂、私搭乱建,禁止设立大型广告牌。2016年春节前后制定出楼宇立面、楼顶整治方案,4月底前完成楼顶整治,年底前完成立面整治。

    责任部门:城管办、各社区

(四)违法建设治理

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加大违建查处力度,确保实现街道辖区内各类违法建设“零容忍、零增长”目标,切实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并科学组织、正确开展遗留违法建设问题的拆除和治理工作。

责任部门:城管办、各社区

(五)非机动车管理

加大非机动车管理力度,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打造“畅通、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责任部门:城管办、各社区

(六)单位区民区环卫治理工作

     加强单位居民区环境卫生治理。继续推进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专业化、一体化,实现生活垃圾全收集、全覆盖;全面清理居民小区以及单位内部的垃圾、渣土、杂物等卫生死角,并持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2016年6月底前,基本消除单位居民区垃圾积存和管理盲区。

    责任单位:社区服务中心、城管办、各社区

    (七)开展临街“住改商”治理

重点对涉及“一环四路”重点区域的部位开展综合整治。2016年2月底前完成排查,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3月份开始全面集中整治,力争8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务,并建立长效机制。

责任部门:社区服务中心、城管办、相关社区

    (八)大气污染治理

 1.全面遏制扬尘污染。强化施工扬尘监管,辖区所有工地按照“6个100%”标准要求整治达标。加强环卫保洁,控制道路交通扬尘污染。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无资质、标示不全的运输车辆,杜绝道路遗撒。

2.强化燃煤污染控制。2月底前完成对全辖区散煤的普查,加快我街道煤炭清洁化利用。加强建成区居民生活用煤管理,引导居民改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对10蒸吨(含)以下燃煤锅炉进行排查和治理,7月1日起按照新标准要求做到达标排放,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治理。2016年10月底前,达到市、区的禁燃区面积至少占建成区面积85%的目标要求。

3.控制餐饮油烟污染。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坚决取缔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

    4.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继续加大黄标车淘汰,2016年6月底前基本淘汰全区范围内的黄标车。

   责任部门:城管办、平安中心(黄标车治理)、各社区

    (九)停车场建设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郑政〔2015〕39号)要求,3月5日前完成规划选址,3月21日前完成选址报批,年底前完成区下达我街道的公共停车泊位建设任务。

责任部门:城管办、相关社区

(十)社区充电桩、充电库(棚)整治规范

1.2016年5月底前确保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充电库(棚)全部建设完毕。6月底前配合区房管局协调、督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工作标准做好管理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建设和整治规范工作。

2.对住宅楼梯间、和楼道进行全面清理,杜绝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问题,督促各住宅小区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不断加强巡查看护。

3.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和充电桩维护管理,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责任部门:安监办、各社区

    (十一)围合区域道路大中修

     配合市相关部门对中原路、嵩山路、桐柏路、建设路等市管道路进行整修,配合市相关部门完成辖区道路日常维修养护工作,并做好百花路、伊河路、互助路、文化宫路等4条区管道路大修整治的支持和配合工作,加快推进辖区颍河路、工人路人非隔离护栏的安装工作,实现人车分离。

    责任部门:城管办、相关社区

    (十二)中心城区架空线入地工作

已建地下管线的路段沿线架空线逐步实现入地,新建、改扩建、大修的区管道路架空线逐步入地,在电力线杆上拉扯的通讯线缆逐步入地,清除废弃线缆、线杆。2016年底前配合市、区架空线缆整治指挥部对辖区快慢车道上具备迁改条件的电力、通讯线杆进行改迁。正在进行新建、改扩建、大修的区管道路,对能实施入地的架空线同步入地。

    责任部门:城管办、各社区

三、保障措施

(一)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我街道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重点工作的领导,成立林山寨街道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重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重点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王东甫、办事处主任侯慧芳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郭建平任执行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工作办公室和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重点工作统筹协调考核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要尽职尽责,要相互配合、积极作为、强力推进。

(二)任务细化。各成员部门要按照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方案的要求,细化落实任务,把工作目标按月分解量化,按周细化,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并及时上报完成情况。

(三)加强协调。重点工作涉及面广,协调任务重。要加强联合执法协作力,加强辖区单位、相关部门的协调,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重点工作推进创造良好环境。

(四)督导考核。重点工作实行月考核讲评机制,由城管办牵头实行日协调、周督察、旬上报,及时掌握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督导考核内容纳入2016年街道目标考核内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开展讲评会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点评,排出名次,对工作先进的科室和社区进行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将采取表态发言、发布通报、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形式进行问责。

 

    附件:林山寨街道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重点工作督导考核讲评办法

 

附件:

 

林山寨街道

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重点工作

督导考核讲评办法

 

为确保我街道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重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巩固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成果,特制订重点工作督导考核讲评办法如下:

一、督导考核对象

(一)各项项重点工作责任科室、社区(详见推进方案)

二、督导办法

(一)台账跟踪、日常督查、专项督导、项目督导等。

(二)督查办根据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方案每周对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督查周报。

(三)各责任科室、社区每月上报目标进度和工作进展情况。

(四)由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经常性、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五)阶段性重点工作由督查办实行专项督查。

(六)重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重点工作讲评会,听取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七)党群办、文化办加大协调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我区16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在《每周中原》、中原区政府网站及其他省、市、区级媒体专栏(版/题)发表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三、考核办法

根据各项重点工作确定的考核内容,考核工作按照百分制考核、逐级分类考核办法进行。

(一)百分制考核。通过量化内容、确定考核标准、设定相应分值、科学合理地评价工作情况。

(二)逐级分类考核。每月由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重点工作综合评定排序;每季度由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办对各责任科室、社区工作完成情况及履职尽责情况(任务分解、台账建立、工作推进、督导考核、信息报送)情况进行评定。

(三)综合动态考核。根据各项重点工作的阶段性特征,每月确定不同的工作重点参与综合考核,其他事项考核点评。

四、考核结果运用

整体考核工作遵循条块结合的原则,各责任部门责任联动,同奖同罚。

(一)单项工作每月考核排名通报。各项重点工作由重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排序,每月在区重点工作讲评会上通报。

(二)牵头单位工作每季度考核评比通报。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办每季度对各责任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及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

五、讲评办法

(一)对单项工作分类点评。每月讲评一次,由各项重点工作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在当月的重点工作讲评会上进行点评通报。对于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领导的,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进行点评。

(二)对责任部门整体工作进行点评。每季度讲评一次,由重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在每季度重点工作讲评会上对各责任部门整体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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