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7806405/2016-00052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煤炭/政策法规/法规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煤炭管理局 | 关 键 词:煤炭 | |
文 号:郑煤〔2016〕20号 | 成文日期:2016-12-07 | 发布日期:2016-02-18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现将《郑州市2016年度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2月18日联系人:张鹏阁 联系电话:67176803 抄送: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2月18日印发 郑州市2016年度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基层煤矿管理水平,推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关于印发<郑州市煤炭管理局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郑煤〔2016〕1号)文件的具体部署,现制定2016年度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巩固一级、提升二级、促进三级”的原则,坚持动态达标、全员达标的原则,不断巩固质量标准化建设成果,实现我市煤炭行业健康发展。二、工作目标1.到2016年底,全市正常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要达到100%,其中一级质量标准化矿井达到20%,二级质量标准化矿井达到40%;2.按照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126”工程行动计划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巩固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成果,推动“五优”矿井的创建工作,提升各地方煤炭主体企业和矿井质量标准化创建的水平和档次。3.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新标准、新办法,努力提升达标水平。三、组织机构为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力度,保质保量完成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达标任务,郑州市煤炭局成立2016年度郑州市煤炭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黄保臣成 员:陈志刚 李怀庆 任令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局行业管理处。办公室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日常管理、达标规划工作的协调、指导,统计掌握各县(市)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进展情况,做好达标工作的督促检查与考核等工作。四、执行标准1.达标矿井考核评级按照《河南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实施办法》(豫工信〔2013〕670号)、《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3〕1号)标准执行。2.“五优”矿井创建标准参照《河南省“五优”矿井创建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五、工作部署郑州市煤炭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工作根据质量标准化级别按比例进行抽查,检查专业侧重“一通三防”、机电运输和水害防治。其中第一季度、第三季度选取部分专业抽查,第二季度、第四季度进行全部专业考核。1.对上年度命名的一级达标矿井,由煤炭企业实行周自检、月自评。郑州市煤炭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抽检,比例不小于30%。2.对上年度命名的二级达标矿井,实行煤矿周自检、主体企业月评、县(市)管理部门季评。郑州市煤炭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抽检,比例不小于50%。3.对上年度命名的三级达标矿井,由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进行月检查、季考评。郑州市煤炭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季度进行抽查,每季度抽查比例不低于50%。六、有关要求1.提高思想认识。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主体企业要提高认识,继续通过强有力的措施来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尤其是在当前国家大力淘汰落后产能的形势下,各级务必要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安全质量标准化为抓手,推动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2.严格考核标准。严格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要特别严格顶板和机电、运输验收标准,对支护方式、支护工艺、支护参数及现场管理存在不足的,不能通过达标验收。加强矿井提升、通风、排水、运输、采掘等系统设备管理,深入开展煤矿机电装备及管理水平考核评价对标活动,对井下存在非阻燃、非防爆设备或者机电运输设备完好率不达标、各种保护不齐全的,不能通过达标验收。在市局组织的抽查考核工作中,发现矿井弄虚作假一律降级,同时对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进行通报。3.加强动态管理。对生产组织不正常的矿井,要加强标准化日常督查,确保生产矿井稳定达标,实现安全管控的连续性。对连续停产时间超过两个月的矿井,复产前要由煤炭管理部门重新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级别评定,并将评定结果报送郑州市煤炭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停产时间超过半年的矿井,复产前要重新申报,申报等级不得超过三级。各煤炭企业要立足安全,狠抓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及时调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落实好标准化责任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4.提升达标水平。各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主体企业要切实做到从小处着眼、从细节抓起,将标准落实到位,将责任落实到人,通过自查自检和上级检查活动不断查漏补缺。要以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126”工程行动计划为契机,狠抓“五优”矿井创建,通过扎实过硬的管理来保证安全生产,提升综合实力。5.做好信息上报。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主体企业、矿井要严格对照标准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查、考核工作,及时建立质量标准化工作台账,将自查、自评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存档记录,同时结合质量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及时录入上报信息。按照省厅 “三级达标矿井有效期为半年” (豫工信煤〔2015〕56号)的要求,煤矿企业应在6月5日和10月20日前提出达标验收申请。县(市)行业管理部门应在6月底和11月10日前向郑州市煤炭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申请。逾期不报或未获确认、命名的煤矿企业一律为不达标矿井,停止一切采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