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67513/2016-0002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中原区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住改商,方案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2-18 | 发布日期:2016-02-18 |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6-02-18 | 废止日期:2016-12-30 |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林山寨街道“住改商”出租房屋
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工作办公室、社区,各辖区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重点工作部署,现将《林山寨街道“住改商”出租房屋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2016年2月18日
林山寨街道“住改商”出租房屋
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方案
为统筹做好街道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各项工作,提高公共管理服务现代化水平,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对“一环四路”道路沿线两侧“住改商”出租房屋进行专项治理,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突出“大开放、大创新、大建设、大管理”四大主题,深入抓好“打造通畅整治有序的市容环境、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环境、十五分钟便民生活圈的生活环境”三项重点工作,以网格化管理机制为抓手,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二、领导小组
成立林山寨街道临街“住改商”出租房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侯慧芳 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增峰 党工委副书记
郭建平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郭新果 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王松涛 城管办主任
杨 珺 伊河路社区主任
罗巧锋 人社局社区主任
王西平 郑州日报社区主任
刘爱华 互助路社区主任
王保森 百花社区主任
范小望 碧沙岗社区主任
王 楠 文化宫路社区主任
牧永杰 河南工大社区主任
王国军 颖河路社区主任
李 斐 一中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服务中心,郭新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专项治理范围
重点对“一环四路”(西三环、嵩山路、中原路、陇海路、航海路)“住改商”出租房屋问题开展综合整治。
四、阶段划分
(一)排查摸底阶段
2016年2月22日—2016年2月29日
(二)集中整治阶段
2016年3月1日—2016年8月31日
(三)考核验收阶段
2016年9月1日—2016年9月15日
五、责任分工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由社区服务中心牵头,各社区和相关部门单位分工配合。
(一)国有土地上的“住改商”出租房屋。配合区房管部门组织指导,社区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各社区调查摸底。
(二)“住改商”中的违法建设。由城管办负责组织各社区对整治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普查,建立台帐;联系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下沉网格人员对违法建设进行核实认定;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的执行,对违法建设实施拆除。
六、方法步骤
(一)认真组织排查,切实摸清底数。以网格化管理平台为载体,在房管部门指导下,依托二、三级网格力量重点对辖区内规定地段和区域的“住改商”出租房屋情况开展梳理排查,逐户进行现场查看、逐项核实相关证照材料,对“住改商”出租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擅自超过设计使用荷载使用房屋、降低房屋底层室内标高、安装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设施设备等行为进行排查摸底,做到纵到边、横到底、不留死角,切实摸清底数。对辖区内“住改商”出租房屋行为信息进行全面采集,登记造册,于2月29日排查阶段结束前汇总报送街道临街“住改商”出租房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严格依据法规,抓好整改落实。排查摸底结束后,配合房屋安全部门存在房屋安全隐患问题的由处理,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或者用途的房屋租赁行为,按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治规范郑州城区生产经营场所的意见》(郑政办〔2012〕54号)等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三)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本次专项治理活动结束后,各级网格要认真梳理总结,并学习结合其他先进城市的管理经验,研究制定符合街道实际,切实可行的“住改商”出租房屋治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做到“反复抓、抓反复”,防止出现反弹,有效减少“住改商”的社会危害。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网格、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作为近期重点工作来抓。组织专门人员参与“住改商”出租房屋专项治理活动,确保活动取得成效、不走过场。
(二)建立周报制度。从3月份开始,各级网格、相关单位每周三下午下班前要将治理进展情况以周报形式报送至街道临街“住改商”出租房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进行汇总,并通报。周报必须及时、真实、准确,严禁出现漏报、迟报、隐报、瞒报的情况。
(三)强化督导检查。街道临街“住改商”出租房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于2016年3月初、6月初分两次对各相关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附件:林山寨街道“住改商”领域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四个区域”及“一环十五路”临街“住改商”出租房屋排查
治理台账(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