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山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林山寨街道2016年建筑立面及户外广告治理工作专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67513/2016-0002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中原区林山寨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通知,专案,建筑立面,户外广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2-18发布日期:2016-02-18
体    裁生效日期:2016-02-18废止日期:2016-12-30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林山寨街道2016年建筑立面及户外广告治理工作专案》的通知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林山寨街道2016年建筑立面及户外广告治理工作专案》的通知

 

各工作办公室、社区,各辖区单位:

《林山寨街道2016年建筑立面及户外广告治理工作专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执行。

 

2016年2月18日

 

林山寨街道2016年建筑立面及户外广告

治理工作专案

 

根据中原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综合整治活动的总体安排,为全面提升林山寨街道城市品质和形象,规范整治户外广告及霓虹灯门头牌匾设置,解决沿街建筑外立面陈旧破损、杂乱无序现象,净化城市空间,创造生态宜居良好城市环境,特制定专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建筑立面及户外广告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林山寨街道建筑立面及户外广告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侯慧芳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郭建平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王松涛    城管办主任

        杨  珺    伊河路社区主任

        罗巧锋    人社局社区主任

        王西平    郑州日报社区主任

        刘爱华    互助路社区主任

        王保森    百花社区主任

        范小望    碧沙岗社区主任

        王  楠    文化宫路社区主任

        牧永杰    河南工大社区主任

        王国军    颖河路社区主任

        李  斐    一中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办,王松涛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等工作。

二、工作内容

对污损破旧、乱贴乱画的墙体外立面全面清洁、装修或粉刷,严查擅自改变建筑物造型、私搭乱建、外伸悬挂物品等行为,确保建筑物外立面设施规范、外形完好、整洁美观。户外广告设置符合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减量提质、规范有序、外观整洁,按有关要求发布公益宣传画面。提升霓虹灯门头牌匾设置标准,及时整改残缺霓虹灯,整治大型电子显示屏、电子灯箱,清理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小广告和违章悬挂的软体条幅,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三、整治范围

重点对涉及“一环四路”(即西三环、中原路、嵩山路、陇海路、航海路)重点区域的部位展开综合治理。

四、时间阶段

(一)2月22日前制定工作方案。

(二)2月29日前各社区完成区域内任务的普查和台账的建立。

(三)10月31日前完成整治工作。

(四)11月30日前完成考核验收和巩固提升工作。

五、任务分工

(一)沿街建筑物外立面的整治

1. 临街围墙:实体围墙墙面要打底粉刷,上檐和下部颜色要不同于主墙体颜色,墙高应大于2.5米;透空围墙,对铁栅栏进行刷漆。

2. 沿街建筑物外立面:使用质量好的材料进行粉饰、清洗、装饰,确保建筑物外立面干净整洁,无污损、乱贴乱画;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造型和功能,无私搭乱建、外伸悬挂等现象。

3. 沿街建筑物外立面附着物:空调外机统一悬挂位置,并安装空调格栅,达到规范、统一、美观,及时对破损、锈蚀、污秽空调外机进行擦拭、修理;遮阳棚、防护网安装统一规范,无破损、锈蚀,附着在墙体的线缆,绑扎整齐,无下垂、裸露;临街建筑物阳台、窗台上干净整洁,阳台无外扩、窗户上无乱贴乱画等现象。

(二)霓虹灯门头牌匾整治

1. 重点解决霓虹灯门头牌匾制作工艺粗糙、材质低劣、破损、形状、规格随意,一店多招,重复设置,不规范用字,霓虹灯缺字、掉字、亮灯不全等现象。

2. 依法拆除各类依附于建筑物立面、门头牌匾、游园绿化带内、人行道上、线杆、灯杆上的电子灯箱(含游走字幕),确保一店一匾,并根据周围环境特点,统一规范门头匾额样式,形成一街一景。

(三)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小广告整治

1. 清理街道、社区建筑物。公共设施以及道路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小广告。做好清除后复原和整饰工作,消除小广告二次污染造成的色差现象。

2.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小广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乱扯乱挂整治

依法清理违法悬挂的软体条(布)幅广告,包含公益性软体条(布)幅。完成辖区内重点区域及重点路段沿线两侧建筑物窗体内外张贴、悬挂的标识字、LED闪烁字牌及软体条幅、橱窗广告的清理工作。

(五)户外广告整治

1. 依据《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导则》相关规定,对区域内户外广告设置整治规范,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外观整洁、内容健康。

2. 加强日常巡查力度,严格控制设置各类违法户外广告,坚决杜绝楼顶新增违法户外广告,实现违法新建户外广告零增长。

3. 完成违法悬挂大型布幅广告的治理;拆除破损、陈旧及存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

(六)建筑工地公益广告设置

协调市区范围以及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沿线现有工地围挡、墙体等广告位,发布不低于总面积50%的公益宣传画面。加强公益宣传设置期间巡视及维护,确保公益宣传画面整洁、文字规范、布局合理。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筑物外立面和户外广告精细化管理综合整治工作任务重、标准高,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做好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扎实推进,顺利完成综合整治任务。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责任部门要明确综合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定具体责任人,认真组织实施综合整治,集中时间和力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保障经费,人员到位。各责任部门要把整治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充分动员辖区单位,撬动社会资金参与整治。保证人员投入,合理利用工作经费,使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依法行政,密切配合。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确保精细化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五)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加大对建筑物外立面户外广告综合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将整治工作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综合考评。对整治工作中推诿扯皮、行动缓慢、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林山寨街道2016年建筑立面及户外广告治理工作考核办法

  2.林山寨街道城市精细化管理建筑立面及户外广告治理工作评分标准

 

附件一

 

林山寨街道2016年建筑立面及户外广告

治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有效解决沿街建筑外立面陈旧破损、杂乱无序现象,净化我街道城市空间,根据《中原区2016年建筑立面及户外广告治理工作专案》要求,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范围

(一)考核对象

各社区

(二)考核范围

涉及“一环四路”(即西三环、中原路、嵩山路、陇海路、航海路)重点区域的部位。

二、考核方法及标准

考核工作由街道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城管办负责组织。考核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每周对各街道成绩进行汇总。考核标准参照《林山寨街道城市精细化管理建筑立面及户外广告治理工作评分标准》。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成绩列入街道城市精细化管理综合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立面及户外广告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提升城市形象、创建和谐社区、改善人居环境等重大创建和中心工作的重要保障举措,列入重要日程。

(二)注重协调,精心实施。建筑立面及户外广告治理工作体现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涉及诸多部门和各个方面。各责任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细化工作安排,加强沟通协作,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整治工作任务,形成街道上下齐抓共管的整治态势。

(三)加强督导,严格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督导推动作用,通过各种形式指导督促、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促进交流,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
  • 林山寨政文2016-9号,关于印发《林山寨街道2016年建筑立面及户外广告治理工作专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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