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897/2016-0009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政务,财政,资金,部门预算,部门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2-19 | 发布日期:2016-02-1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共有干部职工100人,在职干部职工92人,离退休8人。设有9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组织编制人事科、食品安全协调督查科(应急管理科)、政策法规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食品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科、行政服务科、;有副科级以上二级机构18个:食品药品稽查队,乡镇区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17个)。股级二级机构1个: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关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起草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
(4)依法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方面的行政许可,承担上级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事项,推进落实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
(5)负责制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受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探索建立食品药品领域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6)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7)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广泛运用科技手段实施监管。
(8)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以及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食品药品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参与建立全市统一信用系统平台工作。
(9)指导乡(镇)区、办事处和基层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0)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区、办事处和基层所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1)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12)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13)承办市政府及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度预算总收入620.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0.8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620.82万元。按用途划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38.07万元,占70.56%。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7万元,占4.35%。
(三)公用及运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公用及运转支出预算90.75万元,占14.62%。
(四)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为65万元,占10.47%。项目是:社会事业和经济发展项目。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度,由于公车改革没有完全到位,无法测算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的具体数值,因此登封市2016年度没有具体三公经费数字。
在公用运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先安排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