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12X/2016-0005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关 键 词:通知,规范性文件 | |
文 号:郑城管〔2016〕92号 | 成文日期:2016-02-18 | 发布日期:2016-02-2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城管〔2016〕92号
各区(管委会)环卫主管部门,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2016年郑州市道路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6年2月18日
2016年郑州市道路扬尘治理工作方案
为改善市区环境质量,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6年郑州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城乡组﹝2016﹞9号)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作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为目标,通过环卫机械投入力度、改进作业方式、规范生活垃圾收运体制等措施,进一步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有效减少扬尘污染,逐步实现郑州“天蓝水绿”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一)机扫车辆购置。各区(管委会)加大车辆购力度,年底机扫(冲洗)率主次干道达到100%,全域机扫率达到85%以上。
(二)改进作业模式。夏季:快车道实行“一吸、三冲、一洗扫”,非机动车道(慢车道)实行“一吸、二冲、一洗扫”作业模式,人行道实行冲洗车、人工配合作业。支路背街小巷每周机扫作业2次,洒水降尘每天2次。冬季坚持以吸尘作业为主,利用中午高温时段对道路进行洗扫、喷雾作业。
(三)作业人员配备。驾驶员按照“两班制”作业要求配备,每个班次不少于1.2人;冲洗车辆按要求配备辅助工(跟车工),做到人、机结合,车辆使用率达85%以上。主次干道按“两班半”、支路背街按“两班制”配备保洁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同条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由一人顶班或替班现象,实现环卫职工同工同酬。
(四)环卫作业保洁。落实“双10”标准。即保洁周期不超过10分钟,每平方米积尘不超过10克。 环境卫生做到“五净、五无”(五净:车行道净、人行道净、侧石净、标志线净、树穴净;五无:无积存垃圾、无污泥积水、无烟头痰迹、无浮土积存、无乱贴乱画)。
(五)垃圾清运及管理。可视范围内无积存垃圾,居民楼院和社会单位内部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完好,无破旧;垃圾收运及时,无积存垃圾;二转车全密闭运输,车容整洁;定点倾倒,登记及时,无私拉乱倒。未按时整改的环卫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财政扣款。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机械化清扫标准。
快速路、主干道每天冲洗1次,吸尘作业2次,机扫作业2次,洒水降尘每两小时1次。
次干道、支路每周冲洗2次,每天吸尘1次,每天机扫作业2次,洒水降尘每两小时1次。
背街小巷每周机扫作业2次,洒水降尘每天2次。
(二)环境卫生标准。
市区道路每平方米积尘不超过10克,保洁周期10分钟。
环境卫生做到“五净、五无”(五净:车行道净、人行道净、侧石净、标志线净、树穴净;五无:无积存垃圾、无污泥积水、无烟头痰迹、无浮土积存、无乱贴乱画)。
(三)重点地区(监测点)周边道路。
每天晚上机械化吸尘、冲洗、洗扫不少于1次,洒水降尘不少于2次。
(四)线性工程周边路段。
按照协议厘清责任,保通路、应急路、施工道路的保洁、洒水降尘工作按照次干道标准作业,由施工单位负责;城乡结合部乡村道路保洁、洒水降尘工作按照背街小巷标准作业,由办事处负责。(五)未移交的路段。
厘清责任,正在施工道路由建设方负责保洁。保洁标准参照未实施机械化清扫路段执行;路面铺装完毕,具备保洁条件的,移交后由各区按照按标准保洁。洒水作业参照主、次干道洒水作业标准执行。
四、检查方法
(一)日查日报。成立日常检查组,负责各区及有关单位检查督导工作,坚持日查日报制度。每天对各区及有关单位进行不间断督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记录扣分;对突出问题现场督促整改,现场整改不了的设定整改期限,到期复查;对在复查中仍未解决的问题两倍扣分,并下达整改通知书重点督办。
(二)周通报半月排名。由督导组负责,重点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复查,现场督办,坚持周通报、半月排名制度。
(三)月汇总。由督导组负责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检查,对各区及有关单位开展道路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将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汇总结果作为月考评内容,纳入环卫双竞赛评比和城市考评内容。
五、责任区分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市领导分包各区指导督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市、区、办事处责任领导分工,专人负责。
市城管局负责市区道路道扬尘治理工作的督察督办,每周组织一轮专项督导。
各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建成区道路扬尘治理工作,每天检查一遍。
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所有道路的扬尘治理工作,坚持每天不间断检查。
市直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扬尘治理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为了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郑州市道路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李喜安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薛永卿、市城管局局长赵新民任副组长,各区、管委会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市城管局副调研员宋长德任办公室主任,统一协调和督促检查道路扬尘治理工作。各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关的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责任领导分包方案,建立市、区、办事处主要领导分包机制,明确分包领导,划分分包区域,对照分包路段,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落实定期检查制度,检查组坚持不间断检查,局分管领导坚持每周督查,区分管领导坚持每半月巡查。
(三)加强督导,落实问责。市政府督察组每半年督导一次各区(管委会)经费投入情况,对贯彻执行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约谈其相关领导,必要时启用责任追究问责机制,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同时将督察结果纳入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内容。
(四)严肃纪律,奖优罚劣。各检查组按照标准,对各区(管委会)工作开展情况每天进行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效果,对按期未能整改到位的,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实施有偿清运和财政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