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525/2016-0000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2-22 | 发布日期:2016-02-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巩固煤炭清洁利用工作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提升储煤场地建设标准,加强现停产储煤场地日常巡查,确保复产前储煤场地达到建设标准。
二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季节性储煤场地建设标准,加快达标建设进度,建设完工的要及时组织区级达标验收,确保场地满足“场内不扬尘、出门不带尘”的建设要求。
三是充分发挥镇办的日常监管作用,督促涉煤企业做好防风抑尘、喷淋冲洗等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使用,确保各类煤炭清洁利用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四是查缺补漏,加快无照经营储煤场地的清理取缔,积极有效引导规划外经营性储煤场地入驻集中经营性储煤场地规范经营,同时做好迎接市验收组对各类储煤场地的验收检查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煤炭清洁利用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