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65995735/2016-0002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上发改统〔2016〕12号 | 成文日期:2016-02-23 | 发布日期:2016-02-2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郑州市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2月23日
郑州市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完成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和污染减排目标,按照《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郑州市上街区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上政〔2016〕2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我委2016年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针对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点,以削减燃煤污染、防治工业污染,细化量化目标,明确职责任务,狠抓污染减排,动员全委参与,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得到改善。
二、工作任务
1、科学规划城市园区布局。合理规划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产业定位,明确主导产业和禁入行业。
牵头领导:赵向阳
责任科室:综合改革科
2、严格行业准入。以环境容量定项目,实施“等量置换”或者“减量置换”,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产业集聚区项目,优先保障“低能耗、低污染、资源节约型”重大项目。全区禁止新建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炼焦、有色金属冶炼、电石、铁合金、沥青防水卷材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牵头领导:张劼
责任科室:资源科、项目科、联审联批办公室
3、严格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到2016年底,燃煤总量削减完成市定目标任务。
牵头领导:张劼
责任科室:资源科
4、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2016年10月底前完成自备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牵头领导:张劼
责任科室:资源科
5、严格监控煤炭质量。发电及水泥企业和其他工业企业要使用全硫含量≤0.5%低硫优质煤。
牵头领导:张劼
责任科室:资源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我区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分解到我委的任务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需要侧重解决的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复杂情况,进行分析预判,并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
(二)加强工作调度。每月25日前及时与郑州市发改委对接,上报我委相关燃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相关材料;并将本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及镇办燃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区大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