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88550985/2016-0001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 | |
| 文 号:登农字〔2016〕12号 | 成文日期:2016-02-18 | 发布日期:2016-02-24 |
| 体 裁:请示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市政府:
根据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豫办〔2014〕19号)文件要求,2014年6月市政府成立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主要负责开展全市所有行政村和农村公路、景区的环境整治及达标村、示范村创建工作。为保证工作有序开展,圆满完成农村环境整治和达标村、示范村创建任务,需要工作经费20万元。特申请从本年初预算工作经费中拨付。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复。
2016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