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镇关于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的自查报告

索 引 号:005303369/2016-0009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财政资金,安全
文    号:宣政〔2016〕8号成文日期:2016-02-24发布日期:2016-02-24
体    裁:报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宣化镇关于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的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财政账户规范和财务制度的落实,根据《登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登封市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我镇财政资金进行了全面的彻底清查, 2月15日至20日完成了财政资金安全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方面

我镇党政领导充分重视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提出了“要切实做到思想上认识到位、行动上落实到位,把抓收支与抓管理结合起来,把抓业务与抓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和改进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了我镇财政资金的安全。

二、岗位和人员管理方面

我镇财政所按规定业务流程设置满足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需要的岗位,财政资金拨付管理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复核、稽核和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把关的分工负责制。按照工作任务明确规定各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规定了拨款人员不得同时负责稽核、账务和档案管理工作。不存在交叉、重复设置岗位,岗位工作人员无不良生活情趣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岗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了回避制度,工作人员离岗时均按规定程序办理了交接手续,工作人员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三、账户管理方面

我镇财政所的财政资金专户是在规定的银行范围开设的,财政资金专户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2014年按照有关要求对财政资金专户进行了清理、归并和撤销,财政资金专户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仅保留“三资”账户和财政资金代发户,并与开户行签订了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四、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方面

目前,我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已推进到位,建立了科学规范的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流程,财政资金支付首先由主管领导进行审核、其次由镇长进行审核批示、再次由财政所长对原始单据进行复核、最后由出纳进行核拨。支付印章由专人负责管理,实行分人分印管理,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凭证安排了专人负责保管,采取了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建立了严格的领用和核销制度,建立了单据传递交接登记制度,建立了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

五、会计核算管理方面

我镇账务全部采用信息系统进行账务处理,根据岗位分工情况,设置了不同的系统权限,信息系统相关操作环节都设置了安全密码,安全密码由专人负责保管。相关原始凭证能及时转交记账人员保管,记账人员全面核对后及时登记账务,相关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建立了财政内部相关职能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定期进行账证、账账、账实核对。建立了财政所银行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做到银行存款余额与资金收付明细账全部核对相符。

六、财政暂存款管理方面

建立了财政暂存款定期清理机制,未发现违规采取权责发生制方式虚列支出行为。对2013年及以前年度按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事项进行了清查,暂存款较去年有所减少。

七、财政暂付款管理方面

建立了财政暂付款定期清理机制,对已发生的财政垫款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2010年之前的对外借款已清理完毕,不存在违规对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借款和垫付财政资金行为。新增债务均履行了审批程序,建立了借款风险预警机制,严控借款规模,2015年度财政暂付款资金规模未超过当年本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0%。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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