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召开全区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安全工作会议

索 引 号:68075004X/2016-0002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重要会议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郑综合保税区)财政局关 键 词:重要会议,资金安全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2-24发布日期:2016-02-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财政局召开全区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安全工作会议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财政厅、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账户管理,强化财政资金安全监管,2月23日,财政局组织召开全区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整改工作。财政局副局长左凤志及相关处室负责人、驻港区银行金融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各办事处财务人员、财政所负责人参加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财政厅、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账户管理,强化财政资金安全监管,2月23日,财政局组织召开全区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整改工作。财政局副局长左凤志及相关处室负责人、驻港区银行金融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各办事处财务人员、财政所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地方财政专户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此次检查工作的时间、内容、方式及步骤,从财政专户的开立、变更及撤销,开户银行的选择与管理等方面对此次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做了具体要求。检查工作自2016年2月3日起至2016年6月底结束,共分为自查自纠、核查、落实整改和总结上报四个阶段。

左凤志副局长传达了河南省财政厅副厅长鲁玉在全省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就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安全监管的目的及意义做了重点阐述。他强调,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能够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资金安全管理、防范财政资金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自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会议要求,一是严格执行省厅、市局关于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文件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落实相关责任。二是尽快完善各财政所与代理银行签订的账户资金托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三是在坚持“三不变”的原则下,各办事处三资中心资金、公管账户移交财政所统一管理,之前因移交、拆迁等原因开设的账户一律撤销,办事处仍保留资金的所有权、审批权和使用权。四是各财政所要根据银行对账单核对账户信息,并于每月5日前将财政所、三资中心存量资金情况表上报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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