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办事处机构职能

索 引 号:683157743/2015-00001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关 键 词:机构,职能,新港办事处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5发布日期:2016-02-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港办事处机构职能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辖区内共有王庄村、田王村、柿吴村、柿元吴村、翟庄村、坡地刘村、寺王村、枣岗村、姜庄村、炮李村、南街村、北街村、店张村和油坊庄村14个行政村,负责辖区内民生、行政工作。


     在航空港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街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提高市民质素,树立文明新风。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

    (二)结合办事处实际,讨论决定辖区内经济发展、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社会保障、民生服务、社会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辖区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负责办事处职权范围内的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干部人事、人民武装、统战、老干部、和群团等工作;

    (五)负责办事处职权范围内的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民政福利、社会保障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六)负责办事处职权范围内的信访稳定、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

    (七)负责办事处职权范围内的党建、基层组织建设、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政管理,城市服务、防空、防汛、防震、抢险救灾及科普、教育文化服务等工作。

    (九)配合实验区及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各项职能工作;

    (十)承办航空港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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