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16年工作要点

  • 索引号:005252645/2016-0007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关键词:工作,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02-25
  • 发布日期:2016-02-26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是我市实施国际商都规划和“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新的一年里,为更好地履行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职能,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不断为我市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特制订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管理方式创新,健全完善可持续发展的住房保障体系

          一是以省定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依托,完成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112606套(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102471套(户),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0135套。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45000套(户)。二是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自2016年起原则上不再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新精神,优化公租房建设模式,对三环外已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鼓励由各区政府、管委会成立平台公司或由市住宅投资公司等国有企业予以回购,向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配租,并实施专业化运营管理。三是围绕“增强住房保障可持续发展能力”目标,完善住房保障方式。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房屋租赁市场体系,就新增公租房需求由实物配租向货币化补贴转变、政府收购或租赁存量安置房、商品房等提出意见;在全面摸清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需求底数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货币补贴比重。四是以大棚改为契机,积极推行住房安置货币化。配合市城镇办做好围合区域及县(市)大棚户区拆迁改造工作,鼓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大胆探索,打通商品房、安置房、保障房通道,积极推进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试点。五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分配,改进住房分配方式。加快出台《关于郑州市市区实施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保障的通知》,试行公共租赁住房预分配制度,全年公开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不低于6500套。六是不断提升后期管理水平,加快智能平台建设应用。总结推广郑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智能化管理试点经验,加快实现高集成、高智能、高信息化的公租房综合管理互通平台在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中的应用服务。七是持续深化“三房合一”住房保障新机制,加快解决经适房遗留问题。年底前基本解决已发《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家庭住房问题。对无实质性进展的项目,报经市政府批准,由发改、国土和住保等部门联合发告知书,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

          二、加快推进房地产行业监管方式创新,健全完善平稳健康有序的市场管理体系

          一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的政策要求,使我市商品房市场库存保持在合理区间。联合市发改委制定出台引导农民进县城、房地产去库存市级指导意见,支持并引导各县(市)、上街区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市级指导意见的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引导农民到城镇购房置业;全年实现房地产年度开发投资2000亿元,商品房投放2000万㎡,商品房销售2000万㎡。二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引导。定期发布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科学引导房地产市场预期;针对市场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重大置业隐患及消费陷阱,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做好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推行使用工作,进一步规范商品房签约行为。三是强化房地产市场检查和指导。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大力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不断规范新建商品房销售行为和存量房交易行为;加快郑州市房地产中介机构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四是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制度。督促开发企业严格执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信息填报和动态监管工作。五是切实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强化开发企业动态管理,继续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分级评定和问题楼盘整治,持续开展服务企业行动活动。六是依托联合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强化“四个机制”建设,打造管城区房屋租赁联合管理试点;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网站和信息管理系统,争取在全市建立房屋租赁登记网签模式。七是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开展临街“住改商”治理工作。重点对“四个区域”及“一环十五路”开展综合整治,力争8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务,建立长效机制,并向全市推开。

          三、加快推进物业管理服务方式创新,健全完善高质量广覆盖的物业管理体系

          一是加大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工作落实力度。牵头负责督促有物业管理小区加快推进充电桩的建设和整治规范工作;严查“四个区域”和“一环十五路”重点区域楼顶乱堆乱放现象,助推城市精细化管理协调推进。二是继续强化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修改完善《郑州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指导意见》并争取尽快出台实施,形成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巩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成果。三是提高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管理水平。积极配合省住建厅制定物业管理行业监督检查标准并组织实施。四是积极推动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示范点,有效促进物业服务向新型农村社区延伸。五是切实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建立房屋安全应急机制,调整优化房屋安全普查系统,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处理流程;有序开展危旧房屋安全排查和汛前老旧房屋隐患排查,及时健全防汛组织,确保房屋安全渡汛。六是积极做好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加大归集力度,方便业主自交,实现购买商品房交存维修资金零距离;健全操作员制度,完善现场勘查属地化管理,实现使用监管信息化;开展业主自管维修资金的试点工作和调整交存标准的可行性研究。

          四、加快推进房屋产权登记和交易方式创新,健全完善合理高效的产权管理体系

          一是积极贯彻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政策。坚持“业务流程确定为先”原则,做好房屋交易监管和不动产登记的具体业务衔接工作。二是加强不动产登记新问题的研究。学习借鉴不动产登记改革较早城市的经验做法,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科学拟定实施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共同推动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实行。三是进一步提高办事大厅业务办理水平。加强办事大厅的日常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科学调整注销登记中现场勘验和登记受理工作流程和预售款用款计划核实流程;开展合同文本中指纹录入系统的可行性、国有控股公司所持房产定性等多个业务问题的理论研究。四是持续创新抵押登记业务模式。积极研究开展小额贷款公司抵押登记业务,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继续建立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平台,完成抵押注销信息与部分银行联网工作。五是推动房产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发展。充分利用现有房屋登记信息服务平台,结合不动产登记新平台,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发我市房屋登记信息自助查询系统;改进工作流程,提高档案整理水平,满足社会归档需要。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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