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原西路街道2016年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专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32464230/2016-0003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中原西路办〔2016〕9号成文日期:2016-02-18发布日期:2016-02-29
体    裁:通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中原西路街道2016年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专案》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优化辖区交通环境,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郑政〔2015〕39号)、《郑州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6年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专案的通知》(郑城乡组〔2016〕13号)、《中原区2016年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专案》(中城建管组〔2016〕14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专案。

各行政村(社区),机关相关科室,辖区各单位:

现将《中原西路街道2016年停车场建设工作专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

                                                   2016年2月18日

 

中原西路街道2016年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专案

 

为进一步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优化辖区交通环境,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郑政〔2015〕39号)、《郑州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6年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专案的通知》(郑城乡组〔2016〕13号)、《中原区2016年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专案》(中城建管组〔2016〕14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专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畅通、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为目标,按照“不再欠新账、集中还老账”的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人为本、统筹推进,采取整治清理、加快建设、综合治理、严格管理的方法,努力形成规范有序、安全便利、协调发展的停车环境,缓解停车难问题,打造畅通有序的城市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和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街道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    涛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韩金山   街道武装部部长

副     组   长:曹真信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尹建军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李晓锋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郭    志   街道党工委委员、统战员

                        张跃玺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员

                        陈    霖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晓梅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亚贞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震   街道副主任科员

成            员:李    静   张    伟    宋    寅   吴    楠  

                        刘香君   杨青慧    孙    婧   胡琰鑫   

                        赵    飞   李    阁   郑玉枝   罗刚玉   

                        周海燕   周海河    王隽飞   李    彤 

                        赵    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城管办,李静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公共停车场建设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根据区定目标任务,全辖区新建公共停车泊位900个,有效解决公共停车泊位不足问题,辖区车辆乱停乱放基本得到解决。

四、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停车场的开发、建设和经营,实施奖励补贴政策;坚持把街道办事处作为公共停车场建设的责任主体,按照自我挖潜、自求平衡的原则,积极完成本辖区的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坚持建管并重,以管促建,完善停车场管理机制,规范收费办法,优化停车服务措施,加大对乱停乱放现象的查处力度,以规范的管理推进停车场建设有序开展。

五、任务分工

(一)公共停车场建设选址报批工作。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郑政〔2015〕39号)精神,围绕可利用的公共绿地、公园、游园、学校操场、拆迁工地、暂时闲置工地、三环内的驾校、夜市、废品收购站等进行选址,并按要求做好手续报批工作。

牵头单位:城管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社区)

(二)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按照应建尽建、能建必建的原则,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900个停车泊位年度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城管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社区)、规划办、财政所、经管办、协税办

(三)公共停车场清理整顿工作。加大商场、人防及规划等停车位的普查,清理被挪用、闲置的配建停车位,禁止把单位内部停车矛盾推向社会。

牵头单位:城管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社区)、辖区各单位

(四)研究制定路内错时停车工作。按照停车必在位、在位有标线、标示有时间的原则,配合交管部门研究制定错时停车办法。配合交管部门对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行规范管理,因地制宜在住宅小区周边道路路内施划夜间限时段停车泊位。

牵头单位:城管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社区)

(五)内部停车场对外错时开放工作。社区内部专有公共停车场以及临时停车场在满足内部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可对外实行错时开放;社区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可采取1对1或1对N的方式实行错时开放。

牵头单位:城管办、社事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社区)、辖区各单位

(六)老旧小区停车设施优化工作。按照扩能增效的原则,优化老旧小区内道路的微循环系统,对现有停车位进行更新改造,引进“停车 物业”的管理模式,提高老旧小区的车辆停放数量。

牵头单位:城管办、社事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社区)

(七)停车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配合交管部门建设智能化停车收费和信息诱导系统,通过电台、电视、手机、电子指示牌等多种渠道发布停车信息,调节停车需求时空分布的不均匀;配合交管部门建立固定交通诱导系统,缓解辖区重点道路、重点区域的通行压力,促进停车场的有效利用。

牵头单位:城管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社区)、规划办

(八)P R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按照“已建成的改造完善、没有建的补建、新建的必须配建”的要求,配合上级部门推进辖区公交场站、地铁、轻轨等线路接驳公共停车场建设,从根本上缓解辖区交通压力。

牵头单位:城管办、规划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社区)

(九)市民交通文明素质培育工作。加大综合交通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市民绿色出行、文明停车。将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作为文明单位创建重点内容纳入文明单位考评依据,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文明出行。

牵头单位:城管办、效能宣教室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社区)

六、阶段划分

(一)规划选址阶段(2016年3月5日前)。各行政村(社区)认真与城管办衔接,负责对辖区内可建停车场位置进行摸排筛选、收集整理、建立台账,确定拟建停车场的位置,按时间节点完成停车场规划选址,及时上报街道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报批阶段(2016年3月6日至3月21日)。街道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行政村(社区)上报的拟建停车场选址情况进行梳理把关,集中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三)全面建设阶段(2016年3月22日至12月15日)。全面推进停车场建设工作,每月核查建设进展,确保按期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由街道统一领导,街道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行政村(社区)要把停车场建设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做到分工到人,职责明确,按照时间节点抓紧推进,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各行政村(社区)和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专人担任联络员,及时向街道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建立周上报制度,各行政村(社区)要及时上报信息。三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情况,听取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

(三)加强督导考核。街道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各行政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各行政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以此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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