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1563/2016-0003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德化街街道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2-29 | 发布日期:2016-02-2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成立精细化城市管理工作委员会,形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协同共担的职责体系,捆绑责任,在日常检查评比、主要领导暗访检查、媒体曝光、网络举报、市民投诉等环节出现问题时,相关班子成员要与具体分管城管工作的分管领导共同问责。
二是凡是网格长、机关干部、职能科室人员下社区开展本职工作,必须同时关注和过问城管工作,积极参加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并对社区城市管理工作负有连带职任,社区出现城管负面报导或电视问政时要启动问责程序。
三是完善问题发现途径,实行“双报告”制度。明确网格长、全体干部职工上下班途中、日常工作生活中,发现辖区有占道经营、突出门店经营、非机动车乱停放、乱贴小广告、违法搭建、乱倒乱堆垃圾问题应及时向该区域网格长和城管科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