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5498794/2016-0011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报告 | |
发布机构: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餐饮服务,精细化,工作方案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2-29 | 发布日期:2016-02-2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街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精神,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小餐饮业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从而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与品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区委、区政府全年提升我区城市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功能的工作要求,以优化人居环境为目标,以完善基础设施为基础,以综合整治环境为关键,积极推进餐饮规范管理工作,依法取缔无证无照小餐饮,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消除餐饮食品安全隐患,提升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水平。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全区大中型餐饮单位、单位食堂、“五小”餐饮店。
重点问题: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无健康证明上岗行为;未按规定进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的行为及其它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餐饮经营的行为等。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餐饮单位量化分级工作
责任单位:各食品药品监督所
为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我局将这项工作列为今年工作重点,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具体部署和统筹安排。于2016年3月底前制定出台《上街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制定《上街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标准》,按照《方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要求,加强对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大家明确评定标准、掌握评定要求,统一评定尺度,做到既严肃认真又公平、公正、公开。
6个食品药品监督所具体负责各个辖区餐饮单位的量化分级工作,每月完成辖区餐饮单位总数的20%。评定项目主要包括: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和检验运输等。于
2016年7月底前完成对全区所有餐饮单位的量化分级工作。
(二)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发挥典型示引路作用。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峡窝镇(不包括矿山办)
按照“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有序推进”工作要求,选择有条件的餐饮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相对集中、基础条件好的街道,进行重点扶持、规范。
我局于2016年3月底前制定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示范街评选细则》。各街道办事处、峡窝镇具体负责各个辖区的示范街评选工作,每个辖区确定一条示范街并于2016年5月底前上报各辖区示范街甄选情况,我局于2016年6月底完成对示范街餐饮单位的验收工作。
(三)强化食品抽样监测
责任单位:各食品药品监督所(不包括矿山所)
各食品药品监督所每月完成对辖区餐饮单位的5批次抽验任务。对米、面、食用油、调味料等主要食品和食品原料进行抽样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依法迅速进行处理,定期和不定期发布食品安全消费预警。
(四)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各食品药品监督所
实行“三个必须”和“三个一律”,即餐饮业提供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停业整顿;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吊证关闭;对于触犯刑法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建立餐饮服务单位黑名单制度,凡是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一律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力度,一律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五)认真落实举报投诉。
对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率100%,并积极向投诉人进行反馈。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和不良社会影响的餐饮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并予以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小餐饮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实行小餐饮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落实“定点、定人、定时”的三定制度,举全局之力,组织开展好此次治理工作。
(二)依法查处,形成威慑。在治理期间,要组织查办一批典型的违法案件,对突出的顽疾,要在区委、区政府政府的领导下,开展综合执法。
(三)广泛宣传,强化自律。要通过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小餐饮业主守法经营,增强小餐饮业主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支持新闻媒体开展对小餐饮整治工作的讨论和舆论监督,进一步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努力营造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
附件: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
2.餐饮精细化工作考核细则评分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