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 索引号:005252362/2016-0013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市政府部门
  • 发布机构: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关键词:信息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02-29
  • 发布日期:2016-02-2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要求,紧密围绕全市环保工作实际,着力拓宽公开领域,不断丰富公开内容,积极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保障了社会民众的知情权。

    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创新机制、完善制度,保障工作开展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我局调整和充实了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各处室、局属单位按职责分工,各自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的工作格局。修定完善了《郑州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郑州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郑州市环保局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拓宽形式、规范流程,做好主动公开

    我局不断拓宽公开形式,利用官方网站、媒体、办事窗口、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做好主动公开,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321条。扎实开展“郑州环保世纪行”活动,先后9次组织省、市新闻媒体深入企业、工地现场,对大气污染防治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共在国家、省、市级各类报刊、电视台、电台、网站发表刊登的稿件近400篇(条)。定期召开环境新闻发布会和通气会,先后6次发布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环保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发布全市环保工作成效和亮点,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在《郑州日报》等市属媒体开设大气污染防治专栏,紧紧围绕扬尘治理等工作重点,大力开展宣传报道,累计刊登燃煤锅炉拆改进度及各县(市、区)空气质量41期,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利用新媒体,发挥互联网、“绿色郑州”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速度快、互动性强等优势,积极与网民互动沟通,正确引导。“绿色郑州”微博、微信粉丝近30万人,发微博2.5万余条、微信数1500余条,处理群众投诉、咨询3056件。“绿色郑州”微博、微信连续4年荣获全国十大环保政务微博(微信)荣誉称号。积极开展社会宣传活动,依托“6·5”环境日、“世界水日”、“9.16国际臭氧层日”等环保节日,组织环保志愿者开展宣传活动;在郑州新闻广播98.6频道每天公布空气质量,在郑州电视台和快速公交站点滚动播放环保公益广告;利用窗口进行公开,在办公楼大厅设置了位置平面示意图、LED显示屏,免费发放办事指南和便民资料。开创“环保沙龙”活动,坚持开门纳谏和宣传环保知识,不定期组织环保专家、教授、NGO环保组织、环保公益人士、网友等开展面对面座谈和网上交流,借机对群众关心的各类环保问题、环保事件、环保重要工作动态及时予以发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

    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一般环境信息、重要环境信息、重大环境信息三类。一般环境信息由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生成,经主要负责人审定和保密审查,由各单位负责发布。重要环境信息由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生成,经主要负责人初审,报主管局领导审定和保密审查,由各单位负责发布。重大环境信息由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生成,经主要负责人和主管局长初审,报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和保密审查,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发布。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受理,按照“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统一发布”的原则,根据工作职责分流到相关处室和局属单位,相关处室和局属单位负责办理,经其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局信息公开办公室统一回复。

    (三)积极受理、及时回应,严格做好依申请公开

    随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和人民群众权利意识的不断提高,我局受理各类依申请公开数量不断提升。鉴于此,我局根据国家、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了申请人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要求、申请方式、办理时限,并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申请人答复,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健全了监督考核机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和方式,对不及时回复申请人信息公开申请,不按公开制度办事或搞假公开,只公开一般事项而不公开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等行为,坚决追究责任。201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6条,均依照法律、法规按时答复。

    (四)踊跃参与、虚心求教,加强相关业务培训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培养,积极派人员参加了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保密工作培训,认真总结学习经验,坚决落实上级精神。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岗位更换的情况,积极组织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郑州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和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学习。尤其是,为扎实推进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组织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加深了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加强落实、注重效率,做好市政府交办事项

    针对日常工作中市政府交办事项和各类征求意见回复,我局根据全市环保工作实际,坚持站位全局谋划工作,适时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均做到了第一时间研究讨论,第一时间予以回复。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完成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环保局专栏的建设,在专栏里设置有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规定和依申请公开、申请指南等信息公开内容,并设置有机构信息、部门文件、法规规章、公告公示、生态保护、环境质量、应急管理、规划计划、部门采购、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办事流程、结果公示等栏目,按照市政府要求按时完成了栏目设置、栏目内容更新等工作。

    (六)精心编制、及时发布,按时公开年度报告

    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发布工作,对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和深入剖析,对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相关费用减免情况进行分别说明,对相关数据进行了认真核对,对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谋划,确保数据准确无误,情况客观真实,并按照要求在局官网首页显要位置发布了15个工作日,充分保障了群众对我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情权。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5年,通过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环保部门工作的透明度,树立了环保部门的良好形象。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有待进一步细化,由于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多是纲领性的,相关内容要求未进一步细化,比如“收费问题”、“三需问题”等,给具体工作开展造成了一定不便。二是工作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人民群众权利意识的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量、工作难度相比以往明显加大,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职少、兼职多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人员素质和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部分处室、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存在畏难情绪,主动公开力度不够。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从重在为民上下功夫,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环保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全市环保工作目标任务,以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等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工作进展,及时听取社会意见,加快问题整改,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围绕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生态文明建设、郑州都市区建设等重大政策部署,及时公开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促进改革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有力措施、先进经验、工作重点,正确引导全社会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促进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三)围绕方式创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官方网站、公示栏、环保公益广告和新闻媒体等传统平台作用,积极开展环保世纪行、环境大接访和环境新闻发布会等活动;不断创新“绿色郑州”环保微博、微信等新兴公开载体,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附: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郑州市环保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16

    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115

    (二)申请办结数

     116

    1.按时办结数

     116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16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16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5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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