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物博〔2016〕10号
郑州博物馆、郑州二七纪念馆、新郑博物馆:
按照《河南省文物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豫文物博〔2015〕10号)的要求,我局决定对我市享受中央免费开放经费补助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进行2015年度免费开放绩效考评。请各单位依据《河南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绩效考评评分表》进行自评,将自评表及考评有关材料于3月15日前报郑州市文物局博物馆处(纸质材料应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2份, 电子版材料应以U盘或光盘形式提交,与纸质版数据要完全一致)。郑州市文物局按各单位上报材料及实地考评情况综合打分,省考评机构3月份对被抽查单位进行实地考评。
联系人:牛晓龙 张晓瑜
电话:67189321
附件:1.河南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办法(试行)
2.河南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绩效考评评分表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