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东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一汽—大众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初审意见

索 引 号:679456687/2016-00158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3-01发布日期:2016-03-0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东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一汽—大众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初审意见

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郑州东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一汽—大众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初审意见

 

项目编号:2016-024    申报时间:2016年3月1日

建设

项目

基本

情况

项目名称

一汽—大众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郑州市中原区郑上路与兰州路交汇处东北角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内容及规模

4S店项目:年销售2500辆汽车,维修30000辆汽车,清洗5000辆汽车

行业类别

H6561汽车零售C3726汽车修理

环境保护

管理类别

○编制报告书  ●编制报告表  ○填报登记表

建设

单位

情况

单位名称

郑州东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

州市中原区郑上路与兰州路交汇处东北角

联系人

李文华

联系电话

15538380027

法人代表

堵革委

邮政编码

450000

新增

排放量


化学需氧量

(吨/年)

氨氮

(吨/年)

二氧化硫

(吨/年)

氮氧化物

(吨/年)

工业

生活

工业

生活

电力

非电力

电力

非电力

申请新增

/

0.126

/

0.012

/

/

/

/

核定指标

/

0.126

/

0.012

/

/

/

/

 

环境保护部门初审意见

 

环境保护部门初审意见

 

郑州东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一汽—大众建设项目项目属新建项目,位于郑州市中原区郑上路与兰州路交汇处东北角,项目产能:年销售2500辆汽车,维修30000辆汽车,清洗5000辆汽车;项目废水经市政管网进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贾鲁河;根据企业申请,新增化学需氧量0.126吨/年、氨氮0.012吨/年。

按照《河南省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河南省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及管理规定》,经审查,初审意见如下:

一、总量控制指标

该项目废水主要来自职工生活、餐饮、车间地面清洗和车辆清洗,其中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250mg/L、137mg/L,年废水排放量0.2517万吨,(废水排入郑州市五龙口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50mg/L、10mg/L)排入贾鲁河。

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采用绩效法/标准定额法计算,该项目废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处理标准,基准水量2108.2m³/a,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126吨/年、0.012吨/年。

 

《郑州东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一汽—大众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预测表明:该项目废水排放量0.2517万吨,化学需氧量、氨氮预测排放浓度分别为250mg/L、137mg/L,满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877-2011)表2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0.126吨/年、0.012吨/年,中原区环保局以2016-024号文认可此新增排放量。

二、许可预支增量的使用

该项目属汽车4S店行业项目,新增水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从我市生活类许可预支增量中支出。

三、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地表水监测结果显示,上年贾鲁河陈桥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年平均浓度分别为38mg/L、6.13mg/L,分别达到/超过三类水质标准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50%的1.3倍和2.3倍。化学需氧量、氨氮许可预支增量分别实行2倍和2倍支出,即:实际支出化学需氧量、氨氮许可预支增量0.126吨、0.012吨。

五、结论

建议同意该项目新增总量指标化学需氧量0.126吨/年、氨氮0.012吨/年。扣减当地许可预支增量化学需氧量0.126吨/年、氨氮0.012吨/年。

 

                                                 2016年3月1日

(中原区环保局盖章)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