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388/2016-0002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 | 关 键 词: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3-01 | 发布日期:2016-03-0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按照国家、省局《关于做好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结转及法人(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要求,荥阳局认真安排部署,采取三项措施做好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入库审批工作,为2016年的投资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一、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推进投资项目入库工作有序化。明确市,乡两级专业人员责任分工,按阶段有效推进工作,普查办审核法人单位信息,投资科审核项目入库资料,严格按照入库审批的标准,切实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保证投资项目在审批操作过程中不出问题,积极推进投资项目入库工作有序化。
二、强化工作流程,积极推进投资项目入库工作制度化。针对项目和项目法人单位全部由联网直报名录库申报、层层审批,这样一项新的审批工作,在方法制度和程序操作等方面都还在摸索学习阶段,认真梳理“四上”审批时遇到的问题和发现的不足,结合投资改革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进一步强化投资项目入库的操作、审批流程,积极推进投资项目入库工作制度化。
三、严格审核标准,积极推进投资项目入库工作规范化。对项目及项目法人入库管理严把关口,确保入库项目、法人单位不重不漏、真实准确,审批中除严格按照国家局要求外,对于项目所要求的备案文件、施工照片、合同文件等又做了具体要求,在保证审核准确率的同时,积极推进投资项目入库工作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