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521/2016-0002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荥阳市贾峪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公告 | |
文 号:贾发文〔2016〕 2 号 | 成文日期:2016-02-26 | 发布日期:2016-03-01 |
体 裁:公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贾峪镇 “好媳妇”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结合修身行善,明礼守法全民行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经贾峪镇党委研究决定,结合“修身行善、明礼守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 “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方法和范围
1、评选活动以村为单位进行,各村确定评选名额,评选采取村民小组推荐,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在各村党支部广泛开展评选的基础上,镇党委将择优在各支部推荐的人选中再次评选。为确公平、公正,镇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了解,并将有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好媳妇”、“好婆婆”的评选,要在普通群众中进行,村干部及家属一般不参与。
二、评选条件
(1)“好婆婆”评选条件
1、婆媳关系融洽,婆婆视媳妇如亲生女儿,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儿媳创业、就业,协同子女做好孙辈的教育工作。
2、当媳妇遇到困难时,能主动沟通,尽力提供可行的帮助,共同克服困难;
3、关心晚辈,互敬互爱,且邻里关系和睦;
4.尊重科学、尊重知识,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
5、生活方式文明健康,不参加迷信、邪教、赌博及带彩娱乐活动。
6、邻里团结,和睦互助,老有所为,人际和谐。
(2)“好媳妇”评选条件
1、婆媳关系融洽、媳妇待公婆似亲父母,伯叔妯娌姑嫂亲如同胞兄弟姐妹,邻里团结;
2、勤俭持家、科学教子,尊重、孝敬双方父母,能够在经济上、生活上、医疗上、精神上给予老人应有的照顾和供养,使老年人安享晚年;
3、能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遇事能共同协商,妥善解决,事业有成;
4、遵守社会公德,热心老年公益事业,乐于助人,模范遵守社会道德行为规范。
5、生活方式文明健康,不参与迷信、邪教、黄赌毒及带彩娱乐活动,遵纪守法,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开展 “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是动员全镇广大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形式,是实施文明镇、文明村的重要内容。各村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制定举措,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选出的人选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示范性,真正让人信服,群众认可。
2、强化宣传,务求实效。各村要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效,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要善于发现、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激励更多的群众参与到这次评选活动中来,自觉争先,为推动我镇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3、各村要按要求推荐,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推荐表力求真实、准确、生动、具体。请各村于请各村于2016年3月4日前将推荐表报送到镇妇联办公室。
中共贾峪镇党委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