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7日。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4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郑州供电公司 | 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南三环东南部,临近南三环 |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110kV河芦变电站:本期工程建设2台63MVA主变压器,110kV进线2回。变电站最终按3台63MVA主变压器设计。 110kV输电线路:110kV线路2回:π接徐庄至金岱110kV线路,全长2.05km。本站各电压等级进出线均采用电缆向南出线。110kV徐岱线在12号塔两侧剖开后用2条单回路线钻过220kV徐金线和110kV徐原线后,改用双回路共杆线路向西北,沿南三环北侧红线外5m的绿化带内向西北走线,到河芦变电站西改用电缆敷设进变电站。电缆长120m。
| 主要环境影响:废水、噪声、电磁环境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往市区污水管网。 2.噪声:郑州市110kV河芦变电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3.电磁环境:河芦变电站厂界四周及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 本工程在工程的影响区域范围共走访调查附近居民60人,发放调查表60份,收回有效调查表60份,被调查的公众认为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周围居民生活影响较小,对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基本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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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环评处1005室(4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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