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6年春季环保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83652/2016-0000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发布机构:上街区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春季环保大检查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2-26发布日期:2016-03-0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6年春季环保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上环办〔2016〕2号

 

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2016年春季环保大检查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局属各科室、监察大队、监测站:

    现将《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春季环保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6年2月26日

 

 

 

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春季环保大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及省市安排部署,为有效解决违法排污问题、环境安全问题、区域流域重点问题、信访投诉热点问题,全面落实环境监管责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确保春季环保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办通知“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要求,以“属地管理”为原则,以环境监管网格为基础,组织局环保执法力量,以网格化分解任务、全面排查、拉网式检查为手段,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对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项目“三同时”等开展环保大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全区环保总体目标顺利完成,有效改善全区环境质量。

二、重点任务

对涉水、涉气企业以及产生、经营危险废物的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管理运行情况、危险废物规范管理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土小”企业(作坊)取缔情况等内容,确保依法依规处置到位。

(一)污染防治设施

重点检查涉气涉水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特别是火电、水泥、碳素、化肥、耐火材料、防水卷材、涉VOC、生物质锅炉等涉气企业;化工、电镀、涉重金属、酸铅蓄电池、规模化畜禽养殖、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涉水企业,建立专项检查档案,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自动监控设施

重点检查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污染源重点监控企业,对发现的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数据超标等情况及时查处,重点打击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确保自动监控设施可靠运行、监控数据准确有效。

(三)危险废物

重点检查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对其危废暂存场所、管理台账、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证、标识等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规范运行,消除风险隐患。

(四)建设项目

重点检查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以及其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执行情况、“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对不符合产业结构的依法关停到位,对有污染防治设施但手续不全的确保其达标排放,对手续不全但能达标排放的限期补办手续,确保依法依规分类解决。

(五)“土小”企业

对“十五小”、“新五小”、“土小”企业以及燃煤小锅炉等各级政府明令禁止的企业(作坊)依法取缔到位。

三、方式方法

(一)自查自纠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拉网式执法大检查,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处置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监察大队、危废辐射科、开发科、污控科、监测站抽调人员组成春季环保大检查工作组,进行联合执法。工作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进行全面检查。

监察大队重点检查企业设施运行情况、自动监控设施、“三防”措施落实情况、“土小企业”以及群众举报投诉。

开发科重点检查项目环评及“三同时执行情况”。

危废辐射科重点检查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情况。

污控科重点检查限期治理任务进展情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是否取缔。

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由各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分别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落实情况由工作组按照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统一进行验收,需立案处罚的由监察大队、危废辐射科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立案查处。

(二)有奖举报

  严格按照《郑州市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郑环办〔2015〕168号)要求,畅通12369环保热线、微信等有奖举报渠道,提高运转效能,对举报问题速查速办,及时兑现。充分发挥有奖举报的激励作用,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拓宽环境监管视野,及时发现和处理隐蔽问题,有效解决环境监管时间错位问题、监管力量不足问题,最大限度减少越级举报,倒逼监管人员履职尽责。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

 2月25日至3月25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对突出环境违法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3月26日前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二)督查整改阶段

3月26日至4月25日。针对前期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对突出环境违法问题予以严厉查处。迎接市督导组的督导督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春季环保大检查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制定检查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将所有工作纳入网格管理,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推进有力,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

(二)强力推进

将春季环保大检查活动纳入当前工作重点,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统筹安排,全力以赴,做到每日一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周调度、月总结,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工作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标语、网站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12369环保热线、微博、微信等渠道,广泛宣传有奖举报的举报途径、受理范围、奖励标准等,使有奖举报家喻户晓、群众广泛参与、形成浓厚氛围、确保活动效果。

(四)强化责任

要进一步落实辖区政府的“属地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环保人员的“监管责任”。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实施环保“黑名单”、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等措施;对环境责任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警告或诫勉谈话,对情形严重的进行责任追究。

 

 

 

 

 

 

 

 

 

 

 

 

 

 

 

 

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印发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