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6年3月3日-2016年3月9日。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1 | 郑州众兴皂业有限公司 | 郑州众兴皂业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工程建设项目 | 河南省荥阳市曹李村建设路与京城路交叉口西南角 |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 项目位于荥阳市曹李村建设路与京城路交叉口,项目投资6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4184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两套成型包装生产线、一条洗洁精生产线、150m3/d污水处理站、一条1.6吨/小时磺化生产线。 | 1.废气:工艺废气采取“静电除雾器 碱吸收塔”措施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颜氏燃烧器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车间设备、地面清洗水及磺化工艺冷却水属清洁下水,排入雨水管网;生活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再由市政管网进入荥阳市中和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装置 消声、隔音、吸音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昼、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厂区生活垃圾、干化污泥及溶硫杂质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硫酸、黑磺酸、碱洗废液收集后存入储罐,外售其它公司作为生产原料。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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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核准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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