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143/2016-000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粮食局 | 关 键 词:通知,军粮,检查 | |
文 号:郑粮〔2016〕28号 | 成文日期:2016-03-03 | 发布日期:2016-03-04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县(市)、区粮食局、郑州市军粮供应中心、军粮供应有关企业:
军粮供应检查是监督检查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军粮供应政策,切实加强对军粮供应的入库、加工、运输、储藏等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督,确保军粮供应绝对可靠、保障坚强有力。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经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军粮供应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此次军粮供应检查工作分本市普查和迎接省局抽查两个阶段进行,从2月28日开始,到3月18日结束。
(一)本市普查时间:由各县(市)、区粮食局于2月28日至3月18日对辖区内军粮供应站和军粮供应企业进行普查。
(二)省局抽查时间:省局组成两个工作组,于2月28日至3月18日对部分军粮供应站和军粮供应企业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30%。
二、检查对象
全市军粮供应站和军粮供应企业。
三、检查方式
普查阶段市局将派出工作组,对各地的工作进行督导。省级抽查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检查方式。
四、检查内容
(一)军粮供应政策检查:各军粮供应站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军粮供应政策,军粮采购是否按照《河南省军粮统筹采购暂行规定》执行,军用购粮卡系统管理、应急保障是否健全等;
(二)军粮质量检查:供应的军粮是否做到“一车一检一存档”,质量是否符合《河南省军粮质量管理规定》,并现场抽取样品进行检验;
(三)军粮供应资格检查:军粮供应企业是否符合《河南省军粮统筹采购暂行规定》,重点对营业执照、QS质量安全认证和仓容、加工、质检能力等进行审查;
(四)军粮供应服务检查:军粮供应站开展“三优一满意”(优美的环境、优良的态度、优质的服务,满意的质量)活动是否到位。
在这次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要采取走访或座谈形式,主动到部队后勤部门了解军粮供应站和企业的服务工作,充分征求部队对军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粮食局要充分认识军粮供应工作直接关系到军队稳定,军政军民团结和社会安定,切实加强军粮供应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军粮供应作为履行行政职能的一项头等重要的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周密组织,认真检查。 各县(市)、区粮食局要认真履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周密制定本地区军粮供应检查工作方案,对辖区内所有军粮供应站和企业进行普查,做到有站(企)必到、有军粮必查、查必彻底、不留死角。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市局。各县(市)、区粮食局普查结果要于2015年3月21日前报市局监督检查处。
(三)严肃检查工作纪律。 各县(市)、区粮食局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轻车简从,深入企业,深入现场,扎扎实实做好这次检查工作。要严守军供工作保密纪律,这次检查的资料存储必须专用移动存储介质,妥为保管,杜绝失泄密现象发生。
(四)建立军粮供应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粮食局今后要把军粮供应检查列入每年粮食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要建立定期走访部队制度,及时了解部队对军粮供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军粮供应足、质量好、部队满意。
市局监督检查处联系人: 赵帅 付鹏远
联系电话:66220628
Email:zljdjcc@163.com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