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71141/2016-000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 发布机构:二七区人社局 | 关 键 词:部门预算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3-04 | 发布日期:2016-03-04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郑州市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于2010年3月,现位于郑州市京广南路9号。本部门预算包含郑州市二七区劳动监察大队、郑州市二七区行政培训中心和郑州市二七区社会保险管理办公室三个二级机构。
本单位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就业促进科、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障科和行政服务科7个科室及劳动人事仲裁院、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行政培训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劳动监察大队、人事档案管理中心、社保办8个二级机构。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人事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等。
(二)人员情况
二七人社局为行政单位,实有人数为137人,其中:行政在职12人、事业在职107人、行政事业离退休18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6年预计全年收入合计1844.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23.12万元。
2、2016年预计基本支出1422.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00.33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社保、医保及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246.46万元,主要为维护日常办公条件所支出费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5.85万元。
3、项目支出421.48万元,其中事业发展专项支出421.48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预计全年三公经费支出10.62万元,其中:
1、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预计全年发生公务接待费用支出2.9万元;
3、预计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购置和运行维护费用支出7.72万元,全部为保留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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