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验收的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6年3月4日-2016年3月10日。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1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 郑州于砦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 郑州市二七区、中原区 | 武汉华凯环境安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郑州于砦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包括:①本期扩建2#主变,主变容量为63MVA,扩建工程位于站内预留地,不新增占地。②本期新建于砦~耿河变Ⅱ回电缆线路,线路起于耿河变,止于于砦变,线路路径全长1.5km。
| ①利用已用有的电缆隧道和电缆排管敷设,不涉及临时施工用地及农田。 ②施工阶段产生的施工垃圾已清运,经现场调查,本工程变电站和线路沿线不存在施工垃圾。电缆沟地表进行了植被恢复。 ③调查得知施工中已经采取了定期洒水、喷淋、等防止扬尘的措施,没有产生较严重的扬尘影响。没有夜间施工扰民现象。加强施工管理,防止了扬尘和噪声等对环境的污染。生活垃圾采取措施定点存放,到一定量后由环卫部门或有关单位清运。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变电站建设有化粪池和事故油池(容积为35m3)。 ④设计和施工中已按规程规范进行了设计和施工,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满足相关规程规范标准的要求,用地及路经协议等相关文件齐全。线路选线未穿越林区和果树园、防风林带。通过加强管理,有效防止了破坏生态环境等现象的发生。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1室(450007)